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的最新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证监会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所)年度报告审计未履行尽职调查进行了调查和审理,决定责令亚太所改正,没收其业务收入60万元,并处罚款60万元;当时签署科荣环境2017年度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吴平泉、周铁华分别被给予警告、罚款5万元。
据证监会调查,亚太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亚太审计的科荣环境2017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科荣环境将21个项目的投产报告日期由上年变更为2017年,确认2017年投产收入,虚增2017年利润717.88万元,占科荣环境2017年利润总额的17.16%。2018年3月1日,亚太研究院与科荣环境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为科荣环境提供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2018年3月5日至5月11日,科荣环境向亚太研究所支付审计服务费60万元。2018年4月23日,亚太研究院出具强调事项无保留意见,强调股权转让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与科荣环境营业收入无关。注册会计师为吴平泉、周铁华。
在2017年亚太科荣环境年度审计中,我没有勤勉尽责。科荣亚太环境审计战略备忘录中,以利润总额为基础,确定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金额和母公司重要性金额为270万元;容许错报重要性金额为财务报告整体重要性金额的50%,即135万元;错报的临界值为财务报告整体重要性的5%,即13.5万元。在亚太审计过程中,欺诈风险识别、评估、应对相关程序执行不到位,销售及回款控制测试未有效执行,收入截止测试未有效执行,关注的多项高毛利项目异常情况未进一步审计,2017年12月收入异常增加未引起重视, 以至于没有发现科荣环境将调试报告日期由上年变更为2017年,并确认2017年调试收入,虚增2017年利润7。
证监会认为,亚太所上述行为构成“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制作发行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吴平泉、周铁华为注册会计师,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