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信和系”平台的受害者。自2019年5月30日至今“信和系”平台被查封并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近一年,夏靖之女夏昕是“金信网”的法定代表,且占公司股份98.5%,至今仍在美国逍遥,经侦说法人夏昕还在美国读书,没有查到她的犯罪证据。这种回答很滑稽:法人没犯罪据,她的企业为何被查封?在美国读书就不会犯罪吗?现在跨国犯罪、学生犯罪案例还少吗?公司运营几年获得的红利大股东得98.5%吧?平台关联的大通互惠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原是夏昕,占股份30%,2018-10-09才换成了刘营,(此前2018年7月19日信和系平台停止对出借人到期出借款兑付!)这个时候股东更名是为后患洗白吗?
公司被查封,法人无罪,而把出借人定 “非法参与人”?出借人跟公司有合法的出借合同,犯了何法?荒谬至极!夏靖是公司实控人,如果他犯法也只能为他个人罪责接受法律制裁,是顶替不了夏昕的!谁害病谁吃药!
我们拥护张军检察长的讲话“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不搞一刀切”,这也是国家针对金融整顿频出政策反复强调的,执法者为何仍我行我素让几千家平台集中爆雷?公司封了,人被抓了,多少优质企业垮了,员工下岗了,经济瘫痪了,出借人讨钱无门了,贪污腐败分子、借钱不还的老赖心安了。让亿万受害者在痛苦中煎熬,造成人民与政府对立,扰乱社会稳定的目的达到了。这是何人旨意?!作为爱国亲民有良知的执法者想过如此办案的后果吗?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信和八万多出借人岂能容忍自己血汗钱被掠夺,尊严被践踏?!
我们诉求:
1、法人夏昕如果没有犯罪,“金信网”就不应该定罪!如果给“金信网”定罪,法人夏昕必须归案!!!(等待答复)
2、信和平台出借人是“受害人”不是“非法参与人”!对案件有知情权,我们需了解平台的资金流向、追缴债务、资产变现以及平台关联企业项目追查回资金情况?望告知!
3、夏靖在运营中违规,但他没有卷款跑路,平台关联那么多优质企业,如果给夏靖赎罪机会,出来在政府、公安及出借人代表监督下运营,保持造血功能,催收债务,加速还款,按还款数额和时间再对其量刑。
维护正义,救国救民,让生命生辉,植福子孙!恳请正义化身的检察官慎审 “信和系”案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尽快返还出借人本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谢谢!
信和财富平台出借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