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6-25 09:45:06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没想到,网络投诉还真管用,原本以为租车并交押金后,出租方老板‘躲猫猫’,我的押金退不回来了,抱着试一试的心理通过12315网络投诉平台投诉,工商部门还真将我的押金给退回来了。”3月21日,重庆市涪陵区李渡街道办事处消费者陈女士从租车公司老板手中接到780元租车押金时说。对于此事的处理结果她颇感意外,也非常激动。
原来,陈女士由于结婚,于2016年9月15日向重庆某汽车租赁公司预约租赁了一辆比亚迪小汽车。她预交了租车费220元、押金780元,租用时间为1天。双方约定,待陈女士将所租用的汽车交还给租赁公司后7日内,租赁公司审验该汽车没有违章记录和车辆损坏后,由租赁公司如数退还押金。然而,陈女士2016年9月16日使用完该车辆,并在当天下午将车辆交还给租赁公司后,却迟迟没有收到租车公司关于退还押金的消息。后来,陈女士多次联系接洽该业务的业务员张某,开始张某还在电话中承诺会尽快退还押金,但后来张某不再接听电话,并且该汽车租赁公司的办公场所也长时间关门,陈女士无法与租车公司取得联系。押金一直退不回来,陈女士只好自认倒霉。
然而,因为收看了一场电视晚会,陈女士的押金失而复得。
3月15日,陈女士在收看中央电视台播出的“3·15”晚会节目时得知,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的,可以通过刚刚开通的12315互联网平台进行投诉。于是,她抱着试一试的心理,在3月17日中午将此事通过12315互联网平台进行了投诉。
重庆市工商局涪陵分局接到该起网络投诉后,随即将其转交下辖的新区工商所受理。
接到受理通知后,新区工商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陈女士取得了联系,向其了解具体情况。然而,工作人员根据陈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并通过查询该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信息方式,未能与该租车公司取得联系。
“这是12315互联网平台上线以来,涪陵区工商部门受理的第一起消费者投诉,我们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尽十二分的努力,给消费者一个说法。”新区工商所副所长陈灿表示。
新区工商所工作人员再次查看该租车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终于找到能够和租车公司相关人员取得联系的线索。根据该租车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信息,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有3个股东,其中法定代表人扈某是河北人,另外两名股东张某和阙某分别为涪陵区百胜镇紫竹村和齐曲村人。于是,工作人员分别来到张某和阙某家中。由于张某未在家,工作人员就与张某的父母进行了交流沟通,将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并希望其父母做好张某的思想工作,积极面对当前的投诉。在阙某家里正好遇见阙某,工作人员将相关投诉情况告知了阙某,阙某当即承诺尽快通知其他股东一起到工商部门处理此事。
3月21日上午,租车公司3名股东如约来到新区工商所,在通知消费者到场后,新区工商所工作人员对租车公司的做法提出了严厉批评。租车公司法定代表人扈某诚恳表示接受批评,并向消费者说明该公司由于内部管理出现问题,长时间未开展经营活动,以及联系电话发生变动,未能及时告知消费者等情况,向消费者表示歉意。最终,陈女士接受了租车公司的道歉,扈某当场退还陈女士的租车押金780元。至此,涪陵区第一件通过12315互联网平台投诉的消费纠纷,在2个工作日内得以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