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6-18 19:33:42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从北京市工商局获悉,截至7月28日,北京市共有2687家经营单位建立消费争议快速和解机制,今年自行和解消费纠纷7.6万余件,涉及金额近5000万元,其中建立赔偿先付制度的经营单位共1068家,和解消费纠纷2.5万余件,涉及金额近1400万元。
据了解,今年以来,北京市工商局通过引导企业建立内部信誉评价制度,推动经营者共享工商部门信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将商户解决消费争议的情况作为评价其信誉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多种方式公示销售者或服务者被消费者投诉的情况,通过信誉评价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北京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网络交易和电子商务的普及应用,传统的行政调解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北京市工商局将逐步推进消费维权模式调整,积极探索改变现有的行政调解为主的工作模式。该负责人表示,要继续推动建立社会化的消费纠纷调解机制,形成以消协组织为主导的多元消费维权体系,行政资源要致力于重点消费案件的办理,使消费维权从个案调解向执法办案转变;要着力完善消费教育和消费警示机制,加快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新型政企合作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监管互动,实现消费维权从事后维权向事前防范的转变;要站在维护公共利益的角度,通过对消费投诉信息的分析研判,对被集中投诉行业实施规范和整顿,实现消费维权从个案维权向行业规范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