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6-17 19:34:09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贵州省工商局近日公布流通领域取暖器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标称品牌“菊花”“小鸭”等14批次样品不合格。
据了解,本次抽检共对贵阳市、贵安新区、安顺市、毕节市、六盘水市等地的经营主体所经营的部分取暖器进行了随机抽样,涉及的销售场所主要为商场、专业市场、批发市场和其他经营场所,共抽取样品54批次。检测结果显示,标称“慈溪曼龙电器厂”生产、标称商标为“菊花”的取暖器等14批次样品不合格。
检测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包括:13批次样品标志和说明项目不合格,主要是取暖器无说明书,无警示语或警示语描述不全。2批次样品对触及带电部位的防护不合格,存在触电、漏电的人身安全事故危险。10批次样品的输入功率和电流不符合标准要求,存在偏差。负偏差即产品功率小于额定功率。功率不够的取暖器就会影响使用效果,需要更长时间才能达到取暖的目的。正偏差即产品功率大于标称额定功率,既费电,又存在安全隐患。9批次样品的接地措施不符合标准要求。如接地不牢固,则当电器绝缘出现失效时,不能将漏电通过接地线引出,容易造成外壳带电,引起触电事故;1批次样品内部布线不合格,该指标不合格同样容易造成漏电,电击伤亡等人身事故。12批次样品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问题是电源线标称横截面积与标准值相差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