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25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近日,多家a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件迎来进展。在赵敬国律师团队代理的投资者诉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中,部分案件正式提交立案,包括兴源环境(300266)索赔案件、彭博士(600804)索赔案件、中泰化学(002092)索赔案件;在一些情况下,投资者已经收到了赔偿,比如宜通世纪(300310)索赔案件;部分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中贤丰控股(002141)就是其中之一。建议,上市公司均面临投资者诉讼,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受损的投资者可自愿登记索赔。关于上述公司诉讼案件的新进展,投资者可持续关注。
兴源环境(300266):索赔案件已提交立案,受损股东仍可登记索赔
2023年7月12日,兴源环境宣布收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中国证监会立案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4年1月8日,浙江省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2024]No.1(兴源环境、孙英),发现兴源环境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兴源环境全资子公司杭州艺术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16年、2017年长兴美丽城镇(标段1、标段2)PPP项目、温州洞头区岛海洋生态走廊改造修复项目 PPP项目虚增项目收入和成本,导致2016年至2022年兴源环境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虚假记录。其中,2016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9063.09万元,虚增利润202.07万元,2017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26807.6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66.86万元,同时影响2016年至2022年年报相关资产负债科目金额,年报资产负债金额存在虚假记录。最后,兴源环境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孙颖作为公司财务总监被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上海新本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静国认为,投资者可以在2017年4月25日至2023年7月12日买入并持仓,无论2023年7月13日及以后是否卖出]发起索赔登记。
*(600804):连续11年造假!开出千万罚单!中国证监会重拳出击!
2023年7月1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收到立案通知书的通知》。根据公告内容,中国证监会因涉嫌信息披露而决定向公司立案。2023年8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学平收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立案通知书》。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证监会决定立案。2024年8月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ST鹏博士及其责任人员)。经查明,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是未按规定披露相关交易。2020年6月,彭博士与关联方深圳敏捷签订的合同价值19.63亿元,约占彭博士近期审计净资产和当期净资产的240.56%、200.72%,这一比例远远超过《证券法》规定的50%净资产红线;2、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3、2012-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录。不管彭博士的具体造假金额如何,长达11年的连续造假行为已经足够惊人了。最后,彭博士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杨学平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被警告,罚款1500万元,被禁止进入证券市场10年;其余责任人被罚款50万至100万元。投资者可以在201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7日买入并持仓,无论2023年7月18日及以后是否卖出]发起索赔登记。
中泰(002092):国有资产背景,百亿市值公司财务欺诈,虚增收入超过42亿元,资金占用超过70亿元
2024年3月2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泰化学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通知书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决定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3月22日,公司控股股东中泰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通知,因涉嫌组织、指示上市公司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立案中泰集团。2024年5月20日,新疆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号、行政处罚决定〔2024〕4、经查明,中泰化学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录,2022年虚增收入4、248、474、643.06元,虚增成本4、248、474、643.06元;2、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2021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1年和2022年,中泰化工及其子公司以预付款、退款、运费等名义,直接或通过第三方公司与控股股东中泰集团及其关联方进行非营业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总额为7718、058、292.55元;3、公司债券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录和重大遗漏,相关债券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不准确。中泰集团作为中泰化工控股股东,组织指导中泰化工资金占用,导致上市公司重大遗漏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最后,中泰化学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中泰集团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
投资者在2021年4月10日至2024年3月19日买入并持仓,无论2024年3月20日及以后是否卖出】,自愿通过17317376878发起索赔登记。
宜通世纪(300310):已有投资者收到赔偿,受损投资者仍可登记索赔
2022年11月4日,宜通世纪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通知书的通知》,称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立案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3年6月28日,广东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4日,经查明,宜通世纪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6年10月,宜通世纪收购了百泰健康100%的股份。收购完成后,百泰健康成为亿通世纪的全资子公司,纳入亿通世纪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范围。2017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北泰健康虚增收入9734.39万元,虚增成本5260.9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083.86万元,分别占宜通世纪当期披露金额的3.7%、9.75%和15.67%导致宜通2018年4月3日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4月11日披露的《2017年度报告(更新后)》有虚假记载。最后,宜通世纪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投资者诉益通世纪证券虚假陈述案中,投资者和益通世纪在法院组织的调解后获得了赔偿。
【于2018年4月3日-2022年11月4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 ,无论在2022年11月5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登记。
*ST贤丰(002141):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与前期会计差错有关
2024年9月21日,贤丰控股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目前贤丰控股被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披露,但公司曾于2024年4月26日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据公告内容,贤丰控股内审部门发现子公司成都史纪生物制药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2023年第二季度存在不当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情形,2023年第三季度存在虚增收入情形。其中不当确认收入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2023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影响金额分别为840.66万元、884.82万元;虚增收入对公司2023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影响金额为1681.22万元。贤丰控股此次被立案调查或许与该公告内容有关。此外,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否定意见,或许也是公司本次被立案调查的原因之一。
【于2023年4月28日-2024年1月30日期间交易股票,无论在2024年1月31日及之后是否交易】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