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29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据悉,思尔芯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了重大虚假内容,其招股说明涉及虚假财务数据记录。因此,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发行人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进行纪律处分,该文件在五年内不受理。此前,思尔芯及其责任人被证监会罚款1650万元。据悉,思尔芯案是证监会自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在提交申报材料后、未注册前查处的第一起诈骗案件,也是对发行人“黑”5年的第一次处罚。
近120%的虚增利润
招股书显示,思尔芯成立于2004年1月,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集成电路EDA领域,专注于数字芯片的前端验证,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原型验证系统和验证云服务等解决方案。
公开资料显示,思尔芯于2021年8月提交科技创新板IPO申请,拟融资金额为10亿元;保荐机构为CICC,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分别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和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作为首发信息披露质量抽查企业,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2月对其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涉嫌虚增收入等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7月,思尔芯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审核。
根据纪律处分决定,经调查,思尔芯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了重大虚假内容,其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与财务数据相关的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存在虚假记录,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总额为1536.72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11.55%,虚增利润总额为1246.17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18.48%。
具体来说,思尔芯主要是通过虚构销售交易和提前确认收入来增加营业收入。2020年,思尔芯通过虚构销售交易虚增营业收入812.17万元,对应虚增利润总额782.78万元;通过提前确认收入,虚增营业收入724.55万元,对应虚增利润总额433.35万元。与此同时,2020年,思尔芯少计提利息费用30.04万元,对应虚增利润总额30.04万元。
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经纪律处分委员会批准,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对上海思尔芯技术有限公司给予纪律处分,发行人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得在5年内接受;公开认定相关责任人不适合在3年内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对思尔芯时任董事长黄学良给予纪律处分,其他发行人在一年内不接受其控制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还表示,上述纪律处分将通报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记录在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信用档案数据库中。当事人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交易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诚实守信,确保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总共被罚款1650万元
今年年初,中国证监会对思尔芯在申请科技创新板首次上市时的欺诈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当时,中国证监会对思尔芯处以400万元罚款;时任思尔芯董事长黄学良、时任思尔芯董事、首席执行官、总经理Toshio Nakama分别被罚款300万元;时任思尔芯董事、高级副总裁林铠鹏、时任思尔芯董事、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熊世坤分别被罚款200万元;时任思尔芯首席财务官黎雄应被罚款150万元;时任思尔芯监事会主席杨录被罚款100万元。上述罚款共计1650万元。
中国证监会强调,将依法严厉打击证券违法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新股发行领域的现场检查、现场监督和检查执法,压实发行人信息披露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坚持“申报就是责任”,即使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也要检查到底。中国证监会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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