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案例】以“养老预定金”名义非法集资
发布时间:2024-03-29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某养老院向公众出售其“养老卡”,可储值20万元以上的“养老预定金”。60岁以上的养老卡持有人可以免费搬进公司提供的养老房,并根据支付的“养老预定金”金额享受不同的服务。如果不使用养老房,也可以委托公司进行托管转租,每月退还已支付金额的1%,养老预定金可以随时无条件退还。2023年以来,老人陆续向养老院所在地派出所报案,称养老院承诺的退款尚未到位。
2023年,养老院有关负责人因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被刑事拘留。
警告:
老年人对非法融资的警惕性较差,以养老服务为名的非法集资活动屡禁不止。老年人在选择养老院时,应选择民政部门备案的正规养老院,避免轻信“免费养老”等营销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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