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11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2月6日,深圳证监局连续三张罚单,对2家第三方投资公司的3名90后非法炒股行为开出罚单。
这些罚单有两个区别。首先,说到从业者非法炒股,市场的第一印象就是证券公司的员工。以前有很多这样的罚单。如今,第三方投资顾问的从业者非法炒股,并逐渐收到罚单。
另一方面,3名90后炒股,整体交易量相对较小,证监局开出的罚单金额也不大,除收走利润外,均处以3万元罚款。
秦,1990年出生。经查明,秦自2023年5月15日起在中广云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中广云证券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云)工作。自2023年6月21日起,他具有证券投资咨询资格。任职期间,秦参与了帮助商务咨询产品“早期投资参与”的编辑,向投资者解释了投资咨询软件“点睛之笔”的选股指标,这是《证券法》规定的严禁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
2023年6月21日至10月16日,秦某证券账户先后买卖“柯力传感”等19只股票,买入总成交额97.14万元,售出总成交额94.68万元,扣除交易税,累计亏损2.54万元。上述交易由秦某决定,并用手机下单。买卖的关键资金来源和目的是秦某自己。
杨,1998年出生。2020年6月4日至2022年8月23日,2022年10月12日至今,杨在深圳市德讯证券咨询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担任咨询助理和投资咨询。2022年6月17日至9月6日,杨具有证券投资咨询资格,从10月26日起证书编号发生变化。任职期间,杨向客户提供投资咨询建议,属于《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和《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委发行)〔1997〕96号)严禁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
2022年6月17日至8月23日,2022年10月26日至2023年10月25日,杨某证券账户买卖“新来应材”等52只股票,买入总成交额107.9万元,销售总成交额108.3万元,扣除交易税,累计利润3602.21元。上述交易由杨某决定并操作下单,交易的关键资金来源和去向是杨某自己。
韩,1996年出生。自2021年3月15日起,韩在德讯证券顾问工作。2021年12月29日,他获得了一般证券资格。任职期间,韩悦参与了《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委员会发行)等证券投资咨询视频产品的制作〔1997〕96号)严禁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
2022年7月5日至2023年11月30日,韩某根据自己的手机操作韩某证券账户下单,先后买卖了“复星医药”等13只股票,买入成交总额22.96万元,售出成交总额13.98万元,期末持有股票16200股,市值79236元,扣除交易税,累计账户损失10309.3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