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08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超过400人的“维权群”涉及的金额从1万到70万不等。
根据王女士提供的《木子镇连锁民宿合伙人协议》,王女士出资3万元认购木子镇连锁民宿1%的原始股份,自支付之日起至2035年12月31日为民宿原始股东,合同到期退还本金。从2024年1月1日起,木子镇所有门店每年固定分红4500元,总利润1%。合同签署时间为2024年1月28日。
王女士说,发现朱某某消失后,想维权的股东自发建立了微信群。截至3月13日16时许,该集团已有442人。根据该集团77人的参与情况,“接龙”的金额从1万元到70万元不等,大部分包括纸质合同或电子合同,部分股东表示没有合同。
3月13日,“维权小组”多名自称“被骗股东”的人表示,他在家乡报案后没有立案,警方建议他们到大理报案。许多小组成员表示,他们正在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以被骗为由报警。
警方表示正在调查
还需要一些时间才能立案
据天眼查,与王女士签订合同的大理木子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位于云南省大理市白族自治州。是一家注册资本20万元的企业,法人是朱某某。另一位高管李某某,据多位股东称,是朱某某的妻子。
3月12日下午,大理古城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他们收到了许多相关报告。“因为涉及人员多,金额大,已经报大理市公安局经济调查大队处理。”
3月13日,大理市公安局经济调查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已收到相关线索,正在调查中。“立案需要一段时间,需要先调查收集证据。”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如果是受害者,可以先在“股东群”中梳理相关证据。如果警方调查有相关进展,也会及时通知受害者“抓人前需要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