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06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据芝罘区公安局经侦大队介绍,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近日对“吉至佳日”旅游公司特大集资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被判处16年6个月有期徒刑。
据悉,2020年9月至2022年3月,吉至佳日旅游服务(烟台)有限公司先后在烟台、淄博、济南、潍坊等地设立分公司,以提供旅游服务的名义,推出了“畅游国内卡协议”、“周年感恩套餐协议”等旅游优惠项目。
公司通过沿街分发传单、召开推荐会等方式进行公开宣传,诱骗集资参与者低价购买,并承诺在4个月至12个月内以合同原价回收的方式将款项返还给集资参与者,年化收益率从20%到60%不等。
截至案发,“吉至佳日”旅游公司涉案总额1.1亿元,仅烟台分公司就吸纳了4000多万元,90%的投资受损人群55岁以上。
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23名骨干犯罪嫌疑人,追缴赃款2600多万元,扣押车辆12辆,房产1套。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被判处16年6个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