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能源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深陷股东被罚风波
发布时间:2024-01-30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据天津市证监局网站消息,天津市证监局对王建林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限期转让滨海能源股票行为立案调查审理发现,王建林控制11个账户交易“滨海能源”股票,两次持股5%,最高持股11.09%,目前已跃升至公司第三大股东。
郭世亮表示,作为滨海能源的第三大股东,王建林被责令改正和警告,这将对公司形象产生一定影响。但考虑到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25%,第三大自然人股东对公司股权结构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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