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15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1月16日,深圳市证监会网站公布了前海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期货”)责令改正监管措施、暂停期货经纪业务新账户和商品期货咨询业务监管措施的决定。董事长黄志华接受了监管谈话。
根据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年1月5日,深圳市证监会收到前海期货提交的《前海期货有限公司“净资本”和“债务/净资产”监管指标不合格报告》,报告“净资本”风险监管指标小于3000万元,“债务与净资产比例”风险监管指标高于150%,不符合要求和规范。
前海期货违反了《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条例》(中国证监会令第202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四条、第八条第一项、第五项的规定。根据《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深圳证监会决定对前海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策自决定发布之日起执行。前海期货应当对风险监管指标不符合要求和规范的情况进行全面整改,整改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深圳市证监会对前海期货采取暂停期货经纪业务新开户和商品期货咨询业务监管措施。经调查,深圳市证监会发现前海期货存在以下非法经营:业务、人员与关系方面未严格分离;未对子公司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未不断完善公司风险控制、内部控制等制度和程序;未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检查材料和风险监管报告;2023年12月1日,深圳市证监会下发《关于责令前海期货有限公司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32)后,一些不具备商品期货咨询资格的从业人员向客户提供商品期货建议。上述情况不符合可持续经营标准,严重危及期货公司的稳定经营或可能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
深圳证监会决定采取6个月的监管措施,暂停期货经纪业务和商品期货咨询业务。暂停期为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7月8日。前海期货应对公司整改、内部控制、风险控制、子公司监管、互联网营销活动等非法经营进行全面整改,并在暂停期届满前向深圳证监会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经检查验收,深圳证监会依法消除上述暂停期货经纪业务的新账户和商品期货咨询业务措施后,前海期货可再次开展期货经纪业务的新账户和商品期货咨询业务。
同日,深圳证监会还公布了对前海期货董事长黄志华采取监管措施的决定。
记者注意到,自2023年底以来,许多期货公司受到地方证监会的惩罚,包括前海期货、徽商期货、大通期货等期货公司受到监管和处罚。
例如,2023年12月28日,安徽省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对徽商期货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徽商期货存在以下情况:一是互联网营销活动事先内容审核不到位,事中合规监管不到位;交易咨询业务产品设计和销售风险防控不到位;资产管理业务商品工作职责不合规,投资咨询留下的痕迹不全面。二是部分信息系统特点和容积压力测试不全面,运维服务不到位。
2023年12月25日,黑龙江省证券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责令大通期货货经纪有限公司采取纠正措施的决定》。大通期货期货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建立相关交易管理制度。二是公司未配备专职信息技术内部审计人员,2022年至今未进行专项IT审计。三是关键信息系统验收前无安全测试报告,2022年至今未进行关键信息系统压力测试。第四,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系统并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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