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14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案件回望
被告阿奇因为痴迷赌博,被女友“介绍”到柬埔寨某工业园区工作“网络赌博”。到达柬埔寨后,他爱赌博的阿奇看到随处可见的赌厅可谓“游刃有余”,几天之内就把钱丢了。护照被拿走后,阿奇半推半就地加入了一个名为“网络赌博”的诈骗团伙,实际上是一个从事“杀猪盘”的诈骗团伙。阿奇的电诈骗团伙有几十个业务员。2020年1月,在阿波领导的带领下,被告阿奇等业务员加入了以阿飞为首的海外某工业园区电诈骗集团,该集团设立了多个电诈骗集团。
“杀猪盘”第一步“找猪”阶段
在阿波的指挥下,阿奇等销售人员在网上搜索“P2”P”、“维权群”之类的聊天群,假装自己是相关理财产品的维权者。进入群聊后,添加群聊内的网友或将网友引流到专门用于诈骗的群聊中。
“杀猪盘”第二步“养殖”阶段
在锁定受害者后,阿奇等销售人员开始利用提前包装好的“成功人士”设计和设计好的文字来攻击受害者。大多数受害者渴望挽回经济损失,因为他们的投资失败。当他们听说“成功人士”介绍的投资网站可以赚很多钱时,他们就萌生了在投资网站上赚大钱,打个“翻身仗”的想法。基于受害者的这种急切欲望,阿奇等销售人员引导受害者在投资网站上进行小额投资,并在后台控制受害者的小额利润,帮助受害者提现。前期所谓的收益是骗子的习惯。
“杀猪盘”第三步“宰猪”阶段
如果受害者深信不疑地继续充值,发现不仅以前投入的钱提不出来,就连热心的“成功人士”也联系不上。
法院审理
从2020年1月到2020年3月中旬,阿波队员先后骗取了该地区8名受害者共计380万元。阿奇被告非法获利3万元。经审理,槐荫法院认为,在阿波首领的指挥下,被告阿奇等业务员一步步将受害者哄骗到电诈集团开设的虚假金融网站“存钱”,诈骗8名受害者共计380万元,诈骗金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阿奇与首领阿波等销售人员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期间诈骗的380万元应当共同承担刑事责任。在阿奇到达案件之前,电诈首领阿飞、阿波等人分别被处以五至十五年的罚款,并赔偿受害人的财产损失。鉴于阿奇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他是从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最终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槐荫法院以被告人阿奇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万元,没收非法所得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