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31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一种打着招聘幌子、实为营销意图的新型犯罪手法开始兴起,简称“聘销式”犯罪。“聘销”的概念最早起源于保险行业,保险公司对外招聘保险销售员,应聘成功后却要求员工先购买公司的保险产品,将招聘行为发展为一种营销手段。犯罪分子以聘销式手法掩盖真实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活动。因其手段隐蔽、取证困难,对案件侦办造成极大障碍。
【案例】
经查北京有6家涉案公司,他们多盘踞在高档写字楼内,宣称主营金融投资、资产增值,营造高档金融机构形象,以低门坎、高收入为诱饵,配合话术洗脑,吸引应聘者报名,后以入职业绩考核为名,诱导应聘者出资到境外非法证券期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公司在每笔交易中可赚取境外平台佣金30至50美元,获利数额巨大。待应聘者耗尽本金后,公司再以考核未通过为由拒绝入职,大量应聘者最终既未得到“高薪”工作,还“搭上”了投资本金,这就是典型的“聘销式”经济犯罪。
涉案公司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从事证券、期货经营业务,涉嫌非法经营犯罪。对此情况,北京市警方对6家涉案公司同步收网打击,抓获犯罪嫌疑人84名。截止案发前,上述公司共发布招聘广告2.5万余条,接待应聘者7.4万余人,非法经营额近4亿元。
【法律法规】
根据我国《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事证券、期货交易需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结合证监认定及在案证据,涉案公司名为招聘证券交易员、期货操盘手,实为以招聘作为引流方式,组织投资者从事证券、期货交易,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此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犯罪。
【提示】
广大群众尤其是正在找工作的年轻人,应聘工作时应选择正规职介平台,加强对应聘公司的背景调查和实地探访,提升防范意识,切莫轻信高薪、好前景等不实宣传,防止落入犯罪分子精心设计的圈套,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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