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27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01案子简述
投资者白先生通过直播平台认识了期货中介李。王声称,如果白先生在一家期货公司设立了产品期货账户,专业导师刘先生可以免费为白先生提供期货交易指导。王给白先生增加了李先生的在线课程,然后白先生在一家期货公司设立了一个交易账户,李是中介。开户成功后,白先生根据李先生的交易建议进行了商品期货。两个月内,白先生损失了近5万元。白先生认为期货公司与张串通,欺骗他从事期货交易,并要求期货公司支付5万元。双方的谈判失败了。
02关键争议
首先,王是否履行了中介的义务,没有“订单”行为;第二,期货公司是否履行了中介的职责;第三,期货公司和王是否应承担投资者白先生的损失。
03商议过程
调解员收到案件后,分别向期货公司和王核实情况。期货公司表示,白先生在开户时已依法履行了适度的管理责任,并依法对白先生进行了风险评估和匹配,并多次提示产品期货风险;开户后,期货公司依法开展期货经纪业务。公司员工没有向白先生提供任何销售建议。白先生提到的“刘先生”不是员工,也没有串通欺骗投资者。但对中介王某确实疏于管理,并没有提醒投资者中介的权利义务。调解人向白先生核实,所谓的“刘先生”不仅通过产品期货视频进行现场教学,还通过微信推送他人建议投资效果,并向白先生推送详细明确的销售建议,包括期货品种、合同名称、定位、价格、利润点、止损线等。通过比较聊天记录中“刘先生”发送的销售意见和白先生的历史交易细节,确定白先生确实按照销售提议进行交易。王还承认,向白先生推荐“刘先生”作为中介的目的是从事“单打电话”业务,吸引投资者,逃避监管责任。最后,经经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调解,期货公司和中介李同意退还部分交易佣金和返利,三方被告就调解方案达成共识,签订调解协议。
04案例启示
中介机构在期货行业的标准化发展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不合规、不正当的期货中介行为有时会给投资者带来财产损失。由于中介非期货经营机构从业人员不属于证券期货监管的直接监管对象,中介机构的管理和控制主要通过期货公司逐步完善中介机构的管理计划来实现。在行业自律方面,协会于2021年9月中旬颁布实施的《期货中介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了期货中介机构的管理规定。虽然期货公司与中介机构的民事委托法律部门之间存在法律关系,但实施和增加
中介机构和期货公司都不应该在展览活动中幸运。中介机构应严格遵守中介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中介合同承诺。期货公司应巩固中介机构的责任,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落实投资者的适当责任。
投资者应防止“带订单喊订单”的行为,了解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后维权的困难,记住“投资风险”,充分评估期货交易风险和自身承受能力,对商品期货行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