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23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近日,山东济南淮阴法院刑事审判庭金承启法官审理了一起外国“杀猪盘”电信诈骗案。
被告阿琪根据“招募”进入电子诈骗领袖阿波在柬埔寨某工业区设立的“杀猪板”诈骗团伙。这个电子诈骗团伙有几十名销售人员。在阿波的指挥下,销售人员利用某个网络平台实施电信诈骗。
2020年1月,阿波带领被告阿奇等销售人员加入老挝某工业区以阿飞为首的电子诈骗集团。该集团有多个诈骗小组。诈骗小组销售人员利用诈骗集团开设的虚假金融网站“爱钱”平台,实施“杀猪”电信诈骗,骗取区域受害者钱财。
自2020年1月至2020年3月中旬以来,阿波成员先后骗取当地8名受害者共380万元,被告阿齐个人非法获利3万元。
2023年3月2日,被告阿麒被公安机关逮捕。电诈领导阿飞、阿波等人在阿麒到案前已被判刑。
淮阴法院认为,被告阿琪作为电子欺诈集团的推销员,欺骗他人资产,金额非常大,其行为构成欺诈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阿琪在共同犯罪中起着辅助作用,是共犯,自行认罪,应减轻处罚。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淮阴法院判处被告人六年监禁,罚款5万元,收取违法所得3万元。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选择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大量公私财产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被告阿琪和其他销售人员在领导阿波的指挥下,利用电子欺诈集团开设的虚假金融网站,编造了大量事实,哄骗受害者进行“储蓄”,共诈骗8名受害者380万元。
根据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诈骗金额380万元,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由于共同犯罪的辅助作用,是共犯,如实供述犯罪,自行认罪,最终减轻处罚,判处六年刑期,并处罚金,收取3万元非法收入。
提醒:
大量电信诈骗案件证实,欺诈者通常利用受害者的缺点进行犯罪,有些受害者喜欢钱,有些贪婪,或者很容易相信别人,对于这些缺点,罪犯会有选择地抛出诱饵,引导受害者一步一步地进入他们设计的陷阱。在这里,友谊提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预防意识,并保持他们的钱包:
1、克服“贪利”的思想,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财富必须慢慢积累;
2、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要向陌生人表达自己的喜好和要求;
三是加强法律学习,提高犯罪分子识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