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08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法治合作与金融治理”的主题反映了北京市金融法院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对以系统理念促进我国高质量金融发展的理解和思考⼀本课题对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全面治理城市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在金融治理中发挥立法、执法、普法和公共法律服务的作用。下面,我将结合自己的职责,协调安全和发展,为完善现代金融体系提供法律保障,并从四个方面进行报告和交流。
一提供优化制度
近年来,我们根据区域权力,利用足够的地方立法空间,实施包容性金融、创新金融服务制度安排,包括:一是通过《农村振兴条例》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应对“农业、农村、农民”、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将更多的金融资源分配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二,借助“两区”和外国投资立法,明确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稳定和引领北京投资信心;第三,《单用途预付卡条例》提出资本存款业务,建设存款服务平台,创造新的使用场景;第四,《优化商业环境条例》促进当地房地产担保登记改革,完善股东登记制度,为金融服务提供清晰透明的制度支持。
作为地方政府的法律机构,下一步将按照国家金融法律法规和政策,重点关注“区域控制责任”和“实施”两个方面,在地方立法工作中,优化金融资源配置,规范金融服务应用领域,顺利资本要素流通提供制度保障,发挥法律稳定预期、长期底线效应,继续创造社会化、法制化、国际商业环境。
二推进地方金融执法监管
近年来,我们通过《地方金融监管条例》确定了地方金融监管的监管对象,将地方金融监管纳入综合执法信息服务平台的统一管理,动态掌握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过程,促进有关部门依法严格履行职责。
国务院机构改革计划提出,推进区域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和地方政府设立的金融监管机构的专项监管职责,明确了中间监管与区域监管的界限,展示了我国金融治理模式的转变。北京市司法局作为党委法治组织、政府法制部门,将贯彻中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发挥员工助理作用,明确区域监管责任界限,提高控制质量和效率,提高区域控制跨部门跨区域联动机制总体规划,妥善处理金融风险。
三促进法律服务业开放发展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深化,内部要求积极稳步扩大标准、监管、管理、标准等制度开放,必须为高质量、现代金融服务和法律援助提供支持,这是法律和金融业的历史机遇和时代责任。近年来,北京司法局作为行业管理部门,加强法律服务业规范健康发展,完成整体规划,完善配套设施,努力培养高端法律服务人才,为金融市场、全球并购、外国投资跨境金融、投资诉讼、律师、公证服务,积极建设开放世界经济法律援助资源聚集地、国际商业纠纷解决。
下一步,按照中国统一部署,扩大法律服务开放,参与法律援助跨境贸易开放,适用仲裁机构,完善国际仲裁规则和程序,逐步完善国际诉讼法制度,全力支持北京仲裁委员会建设国际一流仲裁机构,积极推进北京国际仲裁中心建设。
北京市司法局计划在三年内选拔培养1000名对外法治人才,为首都对外法制建设和服务企业“走出去”提供智力支持。目前,第一批33人已完成国内外所有课程,重返工作岗位。同时,我们愿与金融业合作,为金融法律产业的高水平开放培养“金融”复合型法治人才,提高服务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四有效防范和预警金融风险风险
全民守法是北京作为国家金融管理中心,提高金融治理能力的主要基本保障。近年来,北京市司法局肩负着依法治市普法领导小组的责任,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借助各类宣传阵地和创新宣传载体,大力开展打击金融业违法违纪、识别防范非法集资、防范金融风险的专项金融法治宣传教育,取得了良好效果。
下一步,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法治宣传教育,重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遵守金融监管法律法规,努力提高金融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法律能力,更广泛地组织群众金融法律宣传,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法治理念。
法治是现代金融发展和安全的底线和基础,是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本质。我们将密切关注金融风险防范和地方金融监管改革,不断深化金融法制建设,为首都优质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