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21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基本案情
2019年7月,曹、蒋讨论利用“整合世界”等虚假外汇投资平台的虚拟“外汇投机”功能吸引投资者,然后通过操纵平台背景数据操纵涨跌,骗取受害人的钱。蒋某龙以北京华新中德有限公司的名义招募销售人员。经过“演讲”培训,他指示一些销售人员扮成“白富美”、成功投资者等身份,假称在“整合世界”投资平台上投机外汇容易赚钱,称赞平台有专业教师指导投资和内部信息,通过微信聊天、大规模外汇投机截图获得受害者信任,诱使受害者在“整合世界”平台注册投资;其他销售人员在平台上伪造“投资教师”和“专业经理”指导受害者投资。受害者在“整合世界”平台购买外汇后,曹、江操纵平台背景数据操纵涨跌,通过让受害者早期少量利润吸引更多投资,然后针对受害者购买外汇问题,导致全部或大部分投资损失,具体投资直接进入平台曹控制账户。曹某、蒋某龙等骗取受害人共620多万元。
检察系统履职过程
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立案调查后,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应邀介入侦查,并将与公安部门判断侦查方向。对于本案犯罪行为的关键特点,检察系统引导公安部门获取电子数据,检察技术人员协助检查电子数据及相关鉴定意见,准确确定欺诈犯罪事实。2020年11月27日,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以曹某等涉嫌诈骗罪移送起诉。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曹某、蒋某龙等人利用虚假外汇交易平台进行营销宣传,误导投资者认为投资资金用于外汇投资,以直接操纵背景涨跌、反向操作的形式骗取投资者投资资金,构成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
2020年12月29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曹某、蒋某龙等人提起公诉。
处置结果
2021年7月29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曹13年9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款14万元;被告姜13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款13.5万元;其他17名被告被判处6年10个月至3个月监禁,并处罚金。一审判决后,被告曹提出上诉,2021年11月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