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19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11月3日晚,超卓航科宣布,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中,有5995万元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银行划出公司账户。该公司已经报警了。
11月17日晚,超卓航科在回应上海证券交易所询价函时,披露了募集资金“消失”的原因。
根据公告,卓航科投资部负责人利用朋友认识了存款理财中介孙某。据孙某介绍,银行一季度末一般有很大的储蓄要求,孙某还连接维护了多家能够提供高利润存款产品的银行,包括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以下简称“储蓄银行”)。公司决定购买储蓄银行的存款理财产品。
根据上海超卓与孙某的谈判,孙某向上海超卓承诺的年化率约为4%,其中1.55%的存款利率在储蓄到期时支付。公司与上海超卓与储蓄银行、孙某未就4%的利率签订相关协议,未取得孙某与储蓄银行的书面确认文件。孙某表示,相关方将在第一季度末前将承诺提高部分利息的金额转入上海超卓账户。
3月30日14时27分,上海卓超向储蓄银行账户存入6000万元;同日,上海卓超基本账户收到与存款利率有关的临时收款90万元,付款人为盐城同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同波”)。
公司账户事件发生5995万元,超卓航科根据网上银行系统查询,3月29日14日:42至16:06、上海超卓向持票人成功出具了总计5995万元的银行汇票。
超卓航科表示,经公司掌握,根据电子商务汇票系统,应用银行U盾根据电子商务汇票系统(ECDS)操作。在此期间,银行U盾不在公司员工可控范围内,实际登录和操作人员仍等待公安部门调查确定。
此外,超卓航科表示,公司账户事件发生5995万元。经公司自查,发现盐城同波工商登记信息中预留的联系方式与南京龙源汇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龙源智能信息技术盐城有限公司预留的联系方式信息一致,南京龙源汇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是本次银行汇票的收票人之一。
然而,超卓航空公司宣布,除此之外,持票人与公司、董事、监事、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没有任何关联和业务往来,也没有其他应表明的关系。
存在内控违规等问题,证监会迅速出手
在回复公告中,超卓航空公司认定,上海超卓公章、私章审批、申请、登记流程登记信息不完整,银行U盾的使用和存放摆脱了公司人员的可控范围,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公布存在不足。
与此同时,超卓航空公司表示,由于该事件已进入公安机关的调查程序,预计后续案件的调查和账户的恢复仍需要很长时间。为了更好地维护超卓航空公司和大多数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义涵、李光平、王春晓承诺积极筹集资金,提前支付上海超卓划分的5995万元储蓄,与超卓航空公司和上海超卓合作追偿上述账户。
针对超卓航科存在的各种问题,中国证监会也迅速出手。
11月17日,中国证监会收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备案通知书》。由于公司涉嫌私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调查。
与此同时,湖北证监局还向公司相关人员出具了警示函。
湖北省证券监督管理局表示,经调查,根据全资子公司上海卓将暂时闲置6000万元存入招商银行南京城北分行,其中5995万元未经股东大会决议作为相关文件保证金,存在非法融资管理和使用。
同时,8月16日,超卓航科在《2023年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专项报告》中,将具体存放在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6000万元募集资金中,宣布购买浙商银行结构性存款5995万元,未真实反映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存在信息披露不真实的情况。此外,10月7日,5995万元文件担保金被划入上海超卓账户,用于银行汇票支付。上述事项可能会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直到11月4日,公司才发布相关公告,信息披露不到位。
湖北省证监会认为,李光平作为公司董事长兼财务经理,李义汉作为公司总经理,王诗文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上述非法经营承担主要责任。因此,湖北省证监会决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向超卓航空公司和上述三人发出警告信,并记录在证券期货市场的诚信档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