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5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目前,虚假网络金融金融欺诈案件频繁发生,损害消费者权利,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因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高度警惕此类欺诈,严格防止经济损失。
通常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实施虚假网络金融理财欺诈:
第一步:以“资本保护和高利率”的虚假广告来吸引客户。犯罪分子发布所谓的“金融工艺品”,借贷债券投资、股市投资、贵金属投资、期货交易、P2P投资、外币投资等概念,在网络平台上发布信息,声称“稳定盈利”,以高回扣、月回扣、维持现金流等噱头吸引客户关注。
第二步:用“专家内部情况”的虚假新闻诱导投资。罪犯根据约会软件添加客户朋友,进入“投资”群聊天,然后伪造投资导师、金融专家,以“投资财富案例”“直播课”欺骗消费者信任,或通过约会平台与消费者确定婚姻关系,然后有“内部新闻”、“会员模式”、“特殊资源”等欺骗消费者参与投资。
第三步:通过“投资回扣”虚假平台转移资金。犯罪分子根据虚假或虚假投资平台向用户推送虚假连接,引导消费者下载应用程序进行投资,以小额投资回扣为诱饵,继续引导消费者增加资本投资。犯罪分子迅速转移资金,甚至利用客户急于取款的心理,以“异常登录”、“服务器维护”、“银行账户冻结”等名义扣除所谓的“担保”、“解冻金”,进一步扩大客户的资本损失。
这种欺诈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大量的受骗者。为保护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提醒:
1、不会有“保本高息”的金融产品。根据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金融机构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利”。客户应认识到,银行理财、基金、信托、期货等都不是储蓄。高回报代表高风险。“保本高息”和“专家保证”是虚假网络金融欺诈的常见伎俩。我们应该保持警惕。
2、不要轻信来源不明的“八卦”。消费者在进行金融管理时,应当选择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并颁发许可证的金融企业。他们不应轻信网络论坛、微信群、QQ群等传递的“八卦”和不合法的机构或人员。如果您对金融业务有任何疑问,可以通过金融企业或监管机构的官方网站和热线进行咨询和核实。
3、不要贪图“一时便宜”,得不偿失。消费者要树立科学理性的投资理财观念,不要冒险赌博。警惕陌生电话、电子邮件营销等非正式网络方式诱导投资行为,不随意点击未知链接或扫描二维码,不随意授权第三方应用使用协议;拒绝与陌生人分享实时位置和身份信息图片,避免信息泄露造成经济损失。
总之,客户应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信息筛选能力,避免个人信息泄露给犯罪分子的机会。意外被骗或者遇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保存聊天记录、交易记录、银行账户等关键信息,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