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院发布关于乐视网、贾跃亭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1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自2010年7月30日(含)至2017年7月10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购买,2017年7月10日闭市后当天仍拥有乐视股票(现称乐视退市,证券代码:300104),且本案同类投资者可于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1日通过本院官网。(https://bjfc.bjcourt.gov.cn)代表诉讼在线平台申请登记,并加入此案。不符合上述权利登记范围的投资者不予登记,但投资者可以单独起诉。
投资者参与权利登记的,视为对代表进行特别授权。代表可以代表原告参加审判、变更、放弃申请或认可对方的申请,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提出或放弃上诉、申请执行、委托诉讼代理人等。投资者不同意特别授权代表的,可以另行起诉。
加入补充登记的当事人视为接受已完成的诉讼程序。补充登记前完成的诉讼程序对其有效。
权利登记不提前缴纳案件受理费,案件审理后,败诉方应当按照诉讼标的金额缴纳。
特此公告。
北京金融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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