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07 22:56:35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的《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管理办法》,统一将“结算资金”变更为“承诺资金”,并发布了《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明确当事人支付的承诺资金可用于赔偿投资者损失,解决了资本市场执法面临的“查难”与市场要求的“快查”之间的矛盾。
《实施条例》不设章节,共23条,主要对承诺资金的办理程序、管理使用等进行了细化。
一是明确承诺办理部门与调查审理部门的协调机制。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作为一种新的执法方式,是对传统查罚机制的重大突破,在现有查罚过程中嵌入了新的制度安排,是查罚服务和保障的后盾。因此,需要三方的有效协调与合作。因此,《实施条例》要求,承诺办理部门应当就案件中当事人承诺适用的相关事项征求侦查部门和审判部门的意见,并结合侦查部门和审判部门的意见,提出是否受理行政执法中当事人承诺适用的建议。
同时,为防止当事人滥用制度阻碍调查,《实施条例》明确,未经过必要调查的案件,相关申请材料不予受理,确保在案件事实基本清楚的前提下,当事人的行政执法承诺是否适用;还规定受理后协商过程中不中止案件调查,“调查部门经调查发现新的事实、新的证据,认为案件不宜继续适用当事人的行政执法承诺或者对当事人承诺的沟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告知办公室”。但是,如果案件已经进入审理阶段,考虑到需要中断审理期限,规定在受理当事人承诺的申请后,应当中止审理。
二是明确承诺管理部门和承诺计算部门要协调配合好。承诺资金的确定是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程序中的关键问题,也是廉政建设的主要风险点之一,因此有必要加强监督制约。目前,《实施办法》已经完善了承诺资金的确定标准,包括建议罚款、投资者损失、签订承诺认可协议时的执法阶段等。
在上述要求的基础上,《实施条例》进一步完善了确定承诺资金的程序机制。具体制度设计方面,考虑到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基金公司)负责管理承诺资金的使用,具有丰富的投资者损失计量经验,规定进入协商程序后,由保险基金公司负责计量投资者损失并提交承诺办理部门。承办部门应当根据保险基金公司计算的投资者损失金额和调查部门、审理部门建议的处罚金额拟定咨询方案。
三是明确投资者补偿机制的安排。为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快速有效补偿投资者的特点,《实施条例》进一步优化了投资者补偿程序。明确由保监局牵头协调保险基金公司等单位开展投资者补偿,充分发挥其在投资者保护方面的专长。具体而言,承诺基金管理机构收到承诺基金后,应当制定承诺基金管理和使用方案,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具体备案工作由保监局负责。明确当事人自行赔偿投资者的程序。要求当事人自行赔偿投资者的,承诺金额可以不包括已经支付给投资者的损失赔偿金额,但当事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赔偿证明材料,赔偿证明材料应当包括投资者名称、赔偿金额明细及凭证、谅解书等。
四是明确派出机构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中的作用。一方面明确由当事人所在地辖区派出机构负责核查、受理当事人履行承诺认可协议的情况,核查结果作为当事人是否充分履行承诺的依据。另一方面,明确派出机构查处的案件可以以行政执法当事人的承诺为准。在这个阶段,承诺办理部门会统一办理。同时,也为派出机构后续适用当事人承诺留有余地。规定“中国证监会可以开展派出机构自行办理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的试点,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五是加强监管,严格防范道德风险。《实施条例》作出制度安排,建立集体决策机制,成立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审核委员会。该委员会就受理行政执法当事人申请、签订承诺认可协议、暂停或终止案件调查审理等重大事项作出集体决定。建立内部监督约束机制,承诺办案部门、侦查部门、审判部门相互独立。减少约定承诺金额的自由支配空间。承诺金额应严格按照《办法》确定,承诺计算应由多个部门共同完成。强化派出机构在承诺履行过程中的核查监督作用。加强社会监督。规定证监会在与当事人签订承诺认可协议后暂停调查时予以公告,当事人完成承诺认可协议后终止调查。当事人是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还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