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22 22:35:14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被告人陈某系兴平市某金融机构基层员工。近年来,他沉迷于网络赌博。2020年8月13日至2020年10月7日,他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主动打电话叫人上门或上门联系,编造并散布“内部信息短期内可以快速获利”的谎言,骗取储户信任。他在这家金融机构的贷款APP平台上,与52位用户进行了56笔贷款,获得180.2万元,其中大部分是在陈某的客户和熟人。陈某将获得的所有贷款用于网络赌博,所剩无几。在此期间,他只向15名用户还清了3507.25元的贷款利息,直至事发。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兴平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并将诈骗所得的180余万元巨款用于非法赌博,数额极其巨大,情节严重,构成贷款诈骗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故依法提起公诉,建议判处其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院经公开审理,认定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采纳检察建议,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作为某金融机构员工,利用职务之便筹集赌资,诈骗52人,诈骗金额180余万元。经陕西省兴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于近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犯贷款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同时,责令被告人陈某向金融机构退还违法所得180.2万元。
提醒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不要轻信他人的炒作,直接在银行柜台完善个人账户信息,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给自己造成损失。同时建议金融机构加强内部监管,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防止类似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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