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23 15:54:08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2019年3月至2019年10月间,有600余名投资者共计被诈骗2268万余元。
经调查2019年3月初,被告人罗某先后租赁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多处办公地点,成立了雨品公司、鼎强公司、哲景公司,并组织被告人林某、朱某、刘某等招募业务员组成营销团队。2019年4月10日,在公司不具备期货交易资质的情况下,罗某将购买的交易软件伪装成可以参与大盘交易的三个虚假期货交易平台。通过网络媒体发展代理商推广虚假交易平台,代理商又在QQ或微信聊天群以投资理财的名义,诱导客户在涉案平台上进行所谓的期货交易。客户投资并未在期货交易所真实报单,而是全部进入罗某指定的私人账户。罗某通过对涉案平台的后台操控,以系统故障、客户违规操作、交易延迟等理由限制被害人出金,被害人交易的手续费及亏损被罗某与代理商按照约定比例瓜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某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均应依法惩处。罗某系涉案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亦系三个虚假期货交易平台的实际控制者,系在整个共同犯罪中起组织、策划作用的主犯,其余各被告人亦应按照其所任职期间组织、指挥、参与的犯罪处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罗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均被判处相应有期徒刑和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