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03 17:14:37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自主选择权:金融机构应当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意愿,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不得强买强卖,不得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不得采用引人误解的手段诱使金融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更不能代客理财。
近年来我国法人金融机构总体数量基本保持稳定,但分支机构和业务都处于快速扩张阶段,而且产品和服务雷同性强,同业竞争非常激烈,金融消费者有较高的自主选择权。在竞争性业务领域侵犯金融消费者选择权的行为主要发生在中间业务或创新性业务领域,主要形式包括:不经金融消费者同意,以国际惯例或行业惯洌的名义自行变更收费标准等金融合约的内容;向金融消费者片面淮销,通过夸大收益或不预警风险等手段诱导金融消费;对金融消费者设定不合理的消费门槛等。
由于金融行业的专业性强,产品品类繁多,大多数金融消费者对金融知识匮乏,基本是靠机构业务员推荐购买,甚至代为操作。
在股票期货市场上,金融机构下属代理商为达成“业绩”诱导投入,甚至聘请“老师”“专家”喊单,一味的夸大收益不提风险,诱导让毫无金融知识的金融消费者透支消费,严重侵害了金融消费者利益!
更有无底线的黑平台诈骗,涨跌后台可控制,通过假的晒单喊单进行诈骗。
案例一:
2012年1月20日上海警方抓获10名期货“喊单” “理财大师”
浦东公安分局开展侦查分析,该犯罪团伙主要进行期货“喊单”诈骗。具体模式为:前期寻找有购买股票或者期货意向的用户,再将用户拉入微信群,群内有所谓的“讲师、专家”推荐期货,成员晒“收益”。诱导受害者在虚假期货平台开户充值。“专家”在虚假期货平台的后台操控期货指数,指导受害者高买低卖,最终让受害者觉得自己不是被诈骗了而是炒期货亏损了,以此骗取被害人钱款。
反诈打击专班会同三林公安处、北蔡派出所及相关单位奔赴四川成都,将徐某某、谭某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据了解,该团伙从去年10月成立,短短2个月已有近50名投资者受骗,涉案金额达600余万元。目前,徐某某、谭某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调查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
提示:一般虚假投资理财APP,由于无法在手机应用市场上下载,所以诈骗团伙只能通过扫二维码或者点击网络连接的方式下载。如果需要下载正规投资理财APP可以到手机应用市场内下载。广大金融消费者应理性评估风险承担能力,切勿轻信高收益宣传诱导,一定要在根据自身实际经济能力进行消费投资。
下期预告:金融消费者之声(2021第003期)金融消费者权益(三)公平交易权 案例解析。投稿投诉邮箱2799457969@qq.com 微信:weiquan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