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要求惩处桑植县“松竹梅”住房建设中恶性侵吞巨款的行为
发布时间:2009-02-26 17:21:36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揭开湖南桑植县“松竹梅”住房建设纠纷
为何迟迟得不到解决的真相
我叫田其海,是桑植县科兴食用菌原种场场长。
为了发展我县食用菌生产,开辟科技兴乡、兴县的新途径,1989年我从原桑植农民中专(现职业中专)毕业后,自费到省食用菌研究所、省农科院等单位学习食用菌生产和制种技术,经过几年的艰苦实践,掌握了一整套过硬的食用菌生产技术。
1994年,在县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成立了桑植县科兴食用菌原种场,先后为我县职业中学、县供销联社、八管处天平山林场及部分乡村培训食用菌生产技术人员1300多人(次),提供菌种60多万公斤,使我县食用菌生产从无到有,由少到多,从而彻底改变了我县食用菌产品完全依靠外地供应的局面。
1996年4月,为了引进外地先进食用菌生产技术,我带人到菌菇生产大省福建进行学习考察,回来后写出了专题考察报告,引起了县领导的高度重视,时任县长的陈美林同志还专门作了批示。尔后,在全县掀起了培训食用菌生产新技术,发展食用菌生产的热潮,并带动邻近湖北省鹤峰县食用菌生产的发展,使广大菇农走上了致富之路,为发展我县经济作出了一定贡献。为此,我曾先后受到县、市有关部门的表扬,1998年被评为全市突出有贡献的十佳职业学校毕业生。
1996年12月,为了扩大食用菌生产规模,我场在县政府、县农业发展银行的支持下,收购了我县第一家破产企业——县五金厂,建立了我市第一家设备齐全、初具规模的食用菌原种基地,为我县及周边地区食用菌生产的发展提供了充裕的优良菌种和可靠的技术保障。为了解决我场所需实验室库房和职工住房困难问题,经县政府同意,我场在2001年动工兴建综合楼工程,建设至4层时,因资金短缺而停建。
2006年,由于新的房改政策出台,经退休教师田开忠引荐,将停建的综合楼工程(3单元共18套)以110万元整体转让给刘安成(本县澧源镇人) 、郭继志(永定人)作商品房续建开发。刘、郭二人挂靠在县房管局下属的城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并成立了“松竹梅”项目部,刘任经理。可在建设、销售住房的过程中,刘安成却居心不良,将本应按期及时支付我场的前期工程款84万元赖着不付,他利用其弟刘国成在县政府办任副主任、弟媳谷玉兰在澧源派出所任中队长的特殊背景,纠集社会上的地痞流氓故意对我进行滋扰,采取威吓、暴力等卑劣手段,对我施压,妄图使我放弃对他84万元的债务追讨。他曾先后两次唆使人将我殴打住院,并伤害我的亲属(见公安办案记录)。使我场生产完全陷于停顿,使建房前期工程所拖欠的100多名农民工工资60多万元无法支付,也使银行贷款无力偿还。作为项目经理的刘安成还通过县工商银行的私人关系,暗中将60多万元的售房按揭款全部取走(已经桑植县人民法院查证核实),导致住房建筑工程至今不能完工。拖欠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100多万元也无法支付。后经桑植县人民法院查封,该住房工程仅剩6套劣质房尚未出售,按市场价格仅值50多万元,远远不能抵偿工程建筑所需资金和所涉及的债务及农民工工资欠款。
刘安成收取了180多万元(即售房首付款120万元和银行按揭款60多万元)款项后中饱自肥,却将未完成工程的责任推给县城建综合开发公司。县城建公司曾收取了刘安成尚未收齐的售房款17万元,但因未能偿付相关84万元(含农民工工资债务),不能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虽几次试图强行施工以缓解购房户不满的情绪,均遭农民工阻止。如今年1月10日,有一购房户唐亚 (系公安民警) 在刘安成等人的操纵下到工地强行施工,受到众多农民工的阻止,唐竟拿出手枪妄图开枪威胁,农民工也不示弱,拿出菜刀准备自卫,双方僵持不下,险些发生不测的恶性事件(此事农民工已向政法委王书记反映备案)。
综上所述,“松竹梅”住房修建项目现在已经过去3年多了,至今还不能完工,使20多个购房户住不上房,债权人得不到债务偿还,100多个农民工拿不到工资,其根本原因是刘安成心怀歹意,恶性侵吞了住房款和银行按揭款,不偿付所应承担的债务。对于刘安成的这一恶行,我于2008年6月向桑植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作出刘安成支付我场84万元的判决,但刘安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直今不付给我场上述款项,从而使问题得不到解决。
刘安成为什么会如此有恃无恐无视法纪,明目张胆地侵吞他人钱款?
其一,是他依仗其亲属的权势所建构的关系网络。刘安成之弟在县政府办任副主任,弟媳谷玉兰在澧源派出所任中队长,有关部门碍于这层特殊关系,难以和不敢公正处理。如2007年12月23日和2008年3月23日,刘安成暗中唆使钟小红(曾任澧源派出所社区中队法律顾问)及社会上的地痞流氓先后两次将我和我妹妹田金凤打伤住院,而派出所仅对钟小红做出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我和我妹妹两次受伤住院的医疗费13000多元得不到赔偿。其中第二次所导致的我兄妹轻伤(经市、县两级法医鉴定)的刑事案件,过去一年多了,派出所至今拖着不办。由于派出所对钟小红有意偏袒,致使打人凶手及一些流氓地痞逍遥法外,正义得不到伸张。
其二,是刘安成与县工商银行个别人相互串通的黑色交易,欺蒙政府领导及相关债务人、农民工和购房户。
由于农民工和购房户的上访,2008年4月24日,县政府指示县房管局组织工程所涉及的购房户代表、我食用菌场、澧源建安公司、县城建综合开发公司、县工商银行和“松竹梅”项目经理刘安成等单位和个人,协调处理“松竹梅”项目问题。在这次协调会上,刘安成和县工商银行代表陈斌异口同声地说:“该项目按揭贷款60多万元至今还没有取出来,所以刘安成没有钱支付相关债务及农民工工资,县工商银行的按揭贷款要等待住房工程验收办好他项权证后才能取出来使用。”当时所有参会人员都在《处理意见》上签了字,而唯独刘安成一人心怀鬼胎拒不签字,导致该《处理意见》无法执行。(见附件二)。2008年6月经法院查证核实,刘安成早在2007年12月底之前就已通过县工商银行的私人关系,将60多万元按揭款全部取走。而在2008年4月24日县房管局组织的协调会上,刘安成和县工商银行客户经理陈斌却一唱一和,扮演双簧,公然欺骗政府和房管局领导及其他参会人员,导致项目资金全部流入刘安成的个人腰包,项目无法继续实施。可遗憾的是有关部门一直对刘安成及相关责任人却听之任之,不予追究,购房户因为迟迟拿不到房,不予偿还按揭贷款,县工商银行也不予以追讨。
为了使“松竹梅”住房项目久拖不决的纠纷得到认真处理和妥善解决,防止购房户、债权人及农民工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激发,酿成更大的社会问题。我强烈呼吁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强有力的领导小组,及时调查处理,彻底揭开其间的内幕,以匡扶正义。
一、认真追究项目经理刘安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追回所侵吞的资金,清偿工程所涉及的债务及农民工工资,完成扫尾工程,让购房户早日住上房子。
二、及时督办我和我妹妹田金凤被钟小红及幕后指使人两次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及时将凶手绳之以法,以维护社会正义。
田其海
2009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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