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08 10:00:06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近日,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刑侦大队办理的“秦鹏等人涉嫌诈骗案”已进入侦查阶段。为全面收集证据,查明案件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请在宁夏国艺典藏文化艺术品商贸有限公司购买收藏品被骗,且未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报案的受害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到金凤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202办公室登记报案。为避免人员聚集,请报案时提前电话预约办理时间。
注意事项:
1.请受害人携带本人身份证、购销合同、收据、银行账户交易明细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逾期未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报案的,经济损失自负。
3.公安机关提醒:发布虚假信息、混淆视听、煽动滋事、干扰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