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财产就这样被剥夺了,还不能上诉?
发布时间:2009-02-26 17:19:06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湖南省益阳市国土局为了开发商品房,获取商业利益,以每平方米400元的价格强制征收位于市中心黄金地段的瞿佑生,瞿资青、瞿资桥的房屋,而相同地段的商品房价格 却高达每平方米3800元,我们一栋826平米的四层楼房仅只补偿区区32万元,人民的生命财产就这样被剥夺了,请问天理何在?民权何在?
益阳市国土局征地行为是违法行为:1、征地行为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开发商品房却以公共利益的名义以每平方米400元强征; 2、在征地程序上,对房屋价值不进行评估;不征求被征地人的意见和也不进行协商;与被征收人没有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用没有经过裁决的限期腾地通知书强行勒令腾地。
这样的征地行为居然被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以所谓的行政裁决书裁定为合法行为,强制执行,并且不能上诉、不能起诉,冤啊!冤啊!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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