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请求对上海浦发银行长沙分行陷害本人进行调查
发布时间:2009-02-25 15:08:44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上海浦发银行长沙分行联合开发商陷害业主
本人于2005年12月购买了位于长沙市丽臣路287号的万煦园小区C5栋305房,开发商是长沙海利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人于2006年4月与浦发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贷款18万元,并将所有房款付清给开发商,本人并将房产抵押在浦发银行。
在本人按约履行还款义务一年多以后,2007年6月29日〔星期五〕下午四点半本人接到一自称是浦发银行长沙分行工作人员的电话:称本人在借款时提供的按揭资料是虚假的,要求本人在一个小时内归还所有借款。本人当时说第一电话不能证明你是否是浦发银行工作人员;第二是浦发银行的规定都是取十万以上现金必须提前一天通知,并且当天转账都要第二天上午才能到帐,现在本人同意还款,但是一小时内还款,时间上绝对是不可能的。第三我要求其和我打完电话后在电话边等我代理律师的电话,以证实其身份合法性,他也同意了,但是等我律师三分钟后再打电话过去就没有人接了,一直到下午五点半。
本人于2007年7月1日〔星期天〕9点17分前向亲戚朋友们借款存入本人浦发银行还款帐号,于7月2日〔星期一〕早上准8时和律师一起来到浦发银行长沙分行办理还款事项,但是负责接待的银行工作人员以本人没有在一小时内还款,已经于6月29日下午扣了开发商的保证金为由拒绝接受本人还款,并当场补写通知给本人,还一再要求本人找开发商协商,并且还拒不告知本人的按揭资料到底那里有虚假和提供出示其调查的依据。本人当天收到开发商于7月1日{星期天}发出的通知,内容是因为银行扣了其保证金给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所以要解除本人购房合同,并且还于当天7月2日{星期一}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本人购房合同。而且浦发银行的工作人员还对我说,这样对待我不是他们的本意,虽然开发商的人一直在银行活动早就要求这样做,他们一直没有同意,但是这次是银行高层的决议,他们没有办法只有按上面的指示办。
浦发银行和开发商恶意串通勾结要解除本人购房合同的原因是:我们万煦园小区二期在建设过程中由于开发商偷工减料致使二期14栋房屋的外墙外保温层没有就做就交付使用,被我们业主发现后开发商就违反国家规定采用保温浆体材料做内保温,并且由于二期房屋存在诸多质量问题,长沙市建委认定是违法违规交房,要求我们小区必须等相关质量问题整改完毕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本人作为业主代表是第一个起诉开发商的,并且有确凿的证据,所以开发商才会和银行恶意串通想解除本人的购房合同,解除后本人就没有诉讼资格起诉他们了,此违约官司如果胜诉开发商将面临巨额赔偿。而且银行和开发商是合作关系。并且本人当时购房价是2500元一个平方,现在已经涨到5000元一个平方左右,如果解除了我的购房合同,对他们来说又是一大笔进帐,可谓一举两得。从2007年6月至今本人多次要求浦发银行长沙分行向本人提供和出示本人所谓的虚假资料和其调查取证报告,本人而且要求对笔迹作司法鉴定,但是浦发银行就是拒绝提供。本人多次向湖南省银监局举报,银监局的工作人员居然对我说我们去浦发银行调查,他们也不提供我们不可能撬开柜子,所以也拿不到。并且本人后来打电话询问银监局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时,他们一听是我的声音就是说不在。而且银监局所有的答复均是要我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并且在法院开庭审理开发商要解除我购房合同官司时,开发商拿出一份称是银行提供的借款合同复印件,但是内容被严重涂改,将本人没有要开发商担保改成了要开发商担保。但是本人借款合同原件证明本人借款没有要开发商进行担保,并且本人还有将房产抵押在银行的合同。
浦发银行长沙分行恶意串通陷害本人根本就是天理难容,但是至今也没有那一个部门来惩处银行和开发商,不知道天理在那,不知道恶有恶报什么时候会来到。不知道和谐社会那里和谐,是不是这个社会是有钱有势人的社会,我们老百姓永远就应该是弱势群体,永远被强恶势力凌辱。
长沙万煦园小区C5 305
2008年5月29日
银行篡改的合同(一):本人的合同及原件是没有打勾,而银行的却在8.4条款上面打了勾,打勾的话那表示认可第三方做担保,没打勾的话就是不认可第三方做担保,而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我并没有认可第三方做担保责任,所以在这个条款上并没有打勾!
银行篡改的合同(二)同上,但这次是在13.1条款上面打了勾
银行篡改的合同(三):既然说8.4和13.1条款都说要第三方作担保人的话为何银行的这个合同上面也没有出现第三方担保人的签字及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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