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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券商人员诈骗投资者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1-06-15 22:46:06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证券公司实力强、信誉高,一些诈骗分子喜欢冒用证券公司名义进行行骗。如果有人说是“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拉你进群,就应该警惕了。

  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告了一份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的审判结果。犯罪嫌疑人冒充证券公司工作人员,以免费为客户解析股票为名,拉客户进微信群,之后客户被以投资虚拟货币的名义诈骗款项,最终微信群还被高价卖给上游诈骗团伙。令人唏嘘的是,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出生于2001年。



  被害人短短一月被骗近24万元

  该裁判文书显示,被告人之一朱某,男,汉族,1995年10月8日出生,大专文化,户籍地湖北省天门市,现住湖北省武汉市。被告人之二刘某,男,汉族,2001年4月22日出生,中专文化,户籍地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以瑶检刑诉[2021]21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朱某、刘某犯诈骗罪,于2021年4月8日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自2020年7月至同年11月3日,郑某、程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合伙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阜华大厦A座803室等地租赁办公地点,通过被告人朱某等人为组长,组织被告人刘某等业务员,冒充证券公司工作人员通过打电话和客户联系,按照话术内容,谎称可以免费为客户解析股票,后将客户拉进所谓的微信股票交流群,客户在进入微信群后,客户被以投资虚拟货币的名义诈骗款项。其中被害人朱某自2020年9月17日至同年10月6日多次被骗共计人民币237451.06元。被告人朱某作为阜华大厦A座803室的具体负责人,负责管理该组所有业务员。被告人刘某作为该组成员,直接电话联系被害人朱某,并将被害人拉进所谓的微信股票交流群。之后上述微信群被以高价卖给上游诈骗团伙。

  2020年11月3日,公安民警至武汉市洪山区阜华大厦A座803室将被告人朱某、刘某抓获。经查,朱某、刘某在实施诈骗过程中,分别获利六千元、一万六千元。案发后被告人朱某、刘某没有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公诉机关认为,朱某作为阜华大厦A座803的网点负责人,直接与老板郑某、程某对接,招募兼职人员从事打电话、建微信群、拉客户进群的工作以此获利,并实施分发话术、安排人员盯梢、发工资等管理行为,其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应当认定为主犯。朱某、刘某明知是在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的情况下,仍然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参与其中实施诈骗行为,其行为应认定为诈骗罪。

  经法院判决,最终,朱某被判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朱某、刘某共同退赔被害人朱某经济损失人民币237451.06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多家券商曾被“碰瓷”

  从上述法院材料可以看出,诈骗分子套路并不复杂,但一旦投资者上当,往往短时间就会造成巨额损失。

  近年来,券商屡屡发布通知,告诉投资者要警惕冒用证券公司名义进行的非法活动。从这些通知中,也可以看到诈骗分子的不同套路。

  如今年1月,银河证券发布公告,公司发现多起冒充“银河证券”进行非法证券活动的机构和个人从事客户招揽、融资、荐股等违法活动,破坏证券市场正常秩序,严重影响到公司声誉。银河证券表示:公司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客户服务活动,任何假冒公司名义设立网站、微信、客服热线等行为,均属非法证券活动。银河证券提醒:任何以公司名义荐股、提供内幕消息、配资等为由开展投资咨询服务,收取会员费、承诺收益、盈利分成等行为,均属违法行为。请投资者务必通过正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参与投资,不接受陌生电话推荐股票、加入荐股群的邀请,不要轻信对方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信息,必要时提前向证券监管部门进行核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财产损失,谨防上当受骗。

  此外,如中信证券、中泰证券、国金证券、国信证券等券商也都发布过类似的公告。

  而值得一提的是,就连官方组织有时候也会被“碰瓷”。如中国证券业协会去年12月发布公告,关注到网络上有机构和人员假冒中国证券业协会名义举办所谓“中国首届股民培训中心成立新闻发布会”,并通过多家网站平台和自媒体公众号进行虚假宣传。针对上述情形,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郑重声明:中国证券业协会从未成立过任何股民培训中心,也未举办过相关新闻发布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培训信息以中国证券业协会官方网站“www.sac.net.cn”发布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警惕各类虚假宣传活动,谨防上当受骗。



  监管支招投资者五招防骗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针对“李鬼”们行骗的各类“花招”,监管也出重拳进行应对。

  今年3月,安徽证监局曾发布《五招识别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一文,为投资者防骗支招。文章指出,目前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隐蔽性越来越强。投资者识别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

  1、看业务资质。证券期货行业是特许经营行业,开展证券期货业务需要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取得相应业务资格。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查询行政许可信息栏目,可以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网站查询新股发行具体信息;可以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或中国证券业协会(www.sac.net.cn)和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公司或人员是否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www.cfachina.org)。

  2、看工商登记。企业成立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如果企业主体身份不合法,不真实,则涉嫌欺诈。投资者可查询涉嫌从事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网站、APP背后的运营机构,通过该机构所在地企业信用信息官方网站查询经营状态,或向该机构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实。若发现该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注销状态,则应当提高警惕。

  3、看收款账号。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骗取投资者钱财,获取非法所得。为此,不法分子往往会采取各种推销手段,如打折、优惠、“中签”、频繁催款、制造紧迫感等方式,催促投资者尽快将资金打入其控制的银行账户。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只能以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也只能以公司的名义开立银行账户,不会用个人账户或非本机构账户进行收款。投资者在汇款环节应当格外谨慎,如果收款账户为个人账户或与该机构名称不符,投资者一定不要向其汇款。

  4、看营销方式。开展证券期货业务活动,需要遵守证券期货法律法规有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求。而不法分子大多利用投资者“一夜暴富”或急于扭亏的心理,较多采用夸张、煽动或吸引眼球的宣传用语,往往自称“老师”“股神”,以“跟买即涨停”“推荐黑马”“提供内幕信息”“包赚不赔”“保证上市”“专家一对一贴身指导”“对接私募”等说法吸引诱导投资者。

  5、看互联网址。非法证券期货网站的网址往往采用无特殊意义的字母和数字构成,或在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网址的基础上变换或增加字母和数字。投资者可通过证监会网站或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看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网址,不要登陆非法证券期货网站,以免误入陷阱,蒙受损失。

  此外,安徽证监局还提醒广大投资者不要迷信所谓的股市“大神”、美女助理、直播间喊单“导师”、冒牌“财经评论员”,不要听信所谓“证券公司”或“私募机构”的荐股来电,不要加非法机构的股票交流群。同时,还不要相信所谓“高收益高回报”的投资机会,不要在来历不明的App上开立投资账户,不要向个人的银行账户、支付宝或微信账号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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