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2-19 22:31:37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22岁的李强怎么都没想到,两个多月前一次意外的爆胎事故,在自己侥幸死里逃生的同时,也因其“改变爆胎后受伤害的总是司机的被动局面”的维权意识,一跃成为全国爆胎维权第一人。上周末,中央电视台、中新社、法制日报、新浪、搜狐、网易、腾讯等全国主流平面、网络媒体齐聚杭州,李强和他引发的“爆胎第一案”备受关注。
太可怕了,像恶梦一般
李强,武义人,台州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大专文化。今年7月31日凌晨1点多钟,他驾驶一辆某品牌汽车送朋友返回途中,途经武义白洋渡附近东升东路桥段时,突然听到“砰”的一声闷响。
“当时根本反应不过来是爆胎,只感觉车子很不听话,方向盘往左打,它就往右开;往右打,就往左开,车子蛇行前进,速度根本降不下来。”李强本能地踩了刹车,当时的时速是60~70公里,车上还坐着三个朋友。他们以为李强玩什么把戏,紧张得一个劲叫李强不要玩,李强大叫:“没有玩,车子停不下来!”
此后,失去控制的汽车连续几个翻滚,先后撞击停在路旁的车辆、撞断行道树、撞击店铺设施、撞坏电箱,最后才四脚朝天停了下来。
“在最后一刻,我仍然紧握方向盘。幸运的是,我和朋友死里逃生,只是身体多处擦伤、刮伤、撞伤,但刚买几个月的新车几近毁坏,车辆修理费高达9万元。”事后查明,汽车在过东升东路桥段下桥时轮胎碰到减速带后前左轮突然发生爆胎,下坡时开始蛇行并导致翻车。
“大可怕了,像恶梦一般。”侥幸捡回一条命的李强对“爆胎后司机操作不当”的事故认定,以及保险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只赔偿了6万元的损失很是不解。李强认为,现行规定对车企的责任追究几乎为零,车辆爆胎和提供整车生产的厂家毫无关系,这是十分不公平的。“虽然厂家不生产轮胎,但使用了该轮胎,就要对其负责,涉及责任归属问题的相关法律也应该有一个安全认定的标准”。
9月初,李强和朋友杜某一纸诉状递至杭州西湖区法院,以无违章驾驶、爆胎汽车生产厂家不能脱责为由,将经销商和汽车生产厂家告上法院,索赔30万元。
呼吁同样遭遇的人站出来
读者也许感到奇怪,李强是武义人,案发地点也在武义,他怎么舍近求远跑到杭州打官司呢?事实上,爆胎车主并非李强,而是前面提及的杜某,杜某是杭州人,1月份才买的车,正准备过户给李强,可没等手续办好,就出事了。
为李强代理的是浙联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戴和平。此前,李强找了很多人都被告知“这是一场难以胜诉的官司”而拒绝,李强辗转找到戴和平后,戴和平因为“这场官司涉及普通司机的直接利益”而站出来无偿进行法律援助。戴和平认为:“在现有法律法规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情况下,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汽车企业的法律约束,选择行业标准或者规范进行强制执行,从而有效降低因为爆胎引发的各种法律责任纠纷。”
“有人说我是80后的冲动,也有人说我是爆胎狂人,如果可以改写目前的汽车安全技术领域的责任划分,我愿意继续冲动下去。”虽然压力很大,但李强并不退缩。目前,西湖区法院已受理此案,并计划于本月底开庭审理。
“爆胎既然不可避免,就应该对汽车生产厂家实行问责:拿不出一个解决爆胎后的安全问题的方案,我们的车还敢上路吗?那么多年来,大家都对无奈爆胎做着无奈承受,这就是我之所以站出来起诉厂家的根本目的。”李强呼吁与他有同样遭遇的人一起站出来,为自己的生命财产和汽车财产维护权益。
昨天晚上,记者联系上某品牌汽车杭州经销商售后服务部许经理。他非常感谢全国各大媒体的关注,说他们在事发后已经尽了最大努力,只是不太理解整个事态的发展,在车主和李强到现在都没有一次和他们正面接触协商、交涉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将他们告上法院,感觉非常蹊跷。爆胎事故是在几秒钟内发生的,不排除两种可能:一是爆胎后发生事故,二是出了事故后再爆胎。既然已经告到了法院,他们尊重法律,只要通过鉴定是轮胎的问题,他们一定会担起该负的责任,令客户满意。
每辆车都有爆胎的可能
有关资料显示,2006年全国共发生交通事故378781起。40%的交通事故是由轮胎发生故障引起的,其中爆胎引发的事故更是占了70%以上。爆胎已成为高速公路交通意外事故的“头号杀手”,那么谁该为“爆胎”造成的悲剧买单,是厂家还是消费者?
从消费者角度说,当然希望厂家能把轮胎列入整车安全技术标准,同时迫切希望汽车企业在出厂前就能解决好爆胎的安全隐患,就像现在非常普及的ABS、安全气囊一样,研发出一种在爆胎时能起作用的系统,帮助司机解决这个问题。从厂家来说,责任越大意味着成本越大。“轮胎是汽车的高危部件,虽然受爆胎事故偶然性和不可预见性影响,但汽车厂家对其危险是可以预测和控制的。”专家表示,从技术角度来说,厂家可以通过技术来提升对车身的控制,从而使爆胎后的汽车不会因人为控制而翻车。
业内人士认为,李强案暴露了法律上的盲区。首先是轮胎安全标准的缺失。相关标准汽车厂家至今未把轮胎列入整车安全技术标准,因此轮胎爆炸不承担安全责任;轮胎厂有轮胎质量标准和使用标准,爆胎后,厂家一句符合现有标准就可以把责任推掉。其次是保险制度上存在漏洞,因为目前的车险上是不包含轮胎的,事发后保险公司也不买轮胎的单。再次是爆胎后踩车的过错认定。爆胎后司机的第一反应往往是踩刹车,可离奇的是,如果司机在爆胎时本能地踩了刹车,反而成了“罪过”。根据科学实验,120km/h速度下,司机的制动反应时间仅有3秒左右,要求每个司机都能在爆胎后3秒内不但不能有一点点惊慌,也不能本能地踩刹车,还要镇定地告诉自己该如何操作显然是不可能的,毕竟司机不是飞车特技表演者,更不是超人。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爆胎,新手往往习惯性地踩刹车,专家认为这是不妥而且十分危险的行为。因为爆胎后车辆突然偏向,方向难以控制(前轮爆胎更严重),正确的做法是应尽力把正方向盘,同时放开油门,让车速慢下来,可能的话抢换低速挡。
李强的遭遇经媒体报道后在全国引起很大反响,媒体和网络掀起了阵阵热议。《法制日报》评论部主任刘国航认为,爆胎事故与三鹿奶粉是一个道理,究竟是奶本身有问题还是喝的方式不对,大家心里都有数。国家《消法》规定,商品质量都有“三包”,为什么汽车没有“三包”?谁规定,汽车出现质量问题只能修不能退?浙江消费者十大维权人物、《浙江工人日报》副总编俞伯鸿称李强是“滴淌着鲜血的维权”,很有意义。
一个是高职校毕业的毛头小伙,一个是世界知名汽车厂家。这场诉讼无论谁输谁赢,都将对整个汽车领域和消费群体产生深远影响:
如果李强胜诉,这将如一剂催化剂,重新改写整个汽车安全技术领域的责任划分。爆胎这一责任事故如归结于汽车生产商,那么势必将迫使汽车厂商在爆胎监测与安全技术领域做出更大的努力。这对驾驶者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消息,将改变爆胎作为高速杀手的噩梦。如果东风日产胜诉,面对爆胎责任的归属问题依然把消费者作为责任的主体,那么此案的现实意义也会戛然而止,仅仅是一场重复的失败。但是该案产生的影响却不会就此打住,只要有爆胎事故发生,爆胎责任的归属问题依然会是汽车厂商与受害者之间持久的博弈。
理论上说,每一辆车都有爆胎的可能。厂家在为消费者寻求爆胎安全良策的同时,也是替自己多求了一分安全保障。毕竟爆胎不可预测,人们不可能未卜先知,能掐指一算:今天要爆胎,不宜出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