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2-18 19:08:22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作为一名手握重权的正厅级干部,案发前的梁晓琦似乎应是春风得意、意气风发的。然而,记者在查阅他“落马”后写下的忏悔书时发现,实情并非如此。梁晓琦自己也承认,在房地产规划、开发领域中存在一种“潜规则”,让他感到“恐惧”“非常惧怕”“心理承受着巨大压力”。为摆脱这种恐慌,梁晓琦甚至多次酝酿调离规划局副局长这一“肥缺”。
是怎样的一种“潜规则”,让贪官都如此害怕?
从“脸红心跳”到“照单全收”
1957年出生的梁晓琦,在“文革”后恢复高考第一年凭借自身努力考入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土木系,获得本科和硕士学位,后出国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回国后到大学任教。1995年,梁晓琦调离高校,踏上仕途,先后担任重庆市规划局总规划师、副局长等要职,行政级别也上升为正厅级。
他在忏悔书里回忆,自己收的第一个红包只有50元。当时他四顾无人注意,匆匆把红包放进公文袋中。“那一刻稍有脸红,只是一瞬间。”
随着地位的不断上升,他的胃口大了起来。据检察机关调查,梁晓琦收受的第一笔大额贿赂,是在2003年担任重庆市规划局总规划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中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黄花园大桥北苑加油站的选址提供帮助,并收受好处费25万元。收到这笔钱时,梁晓琦“心跳加剧,头脑中有瞬间空白,心里特别紧张,既有着强烈的震撼,又有着加倍的恐惧”。
正是这一次次的“历练”,让梁晓琦贪污腐败的胆量渐长,受贿额越来越大,终于从“小贪小腐”到“日进万金”,从最初拿红包时的“脸红心跳”到后来的照单全收,由一个积极上进的专业干部蜕变成为“规划巨贪”。在担任重庆市规划局和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下简称江北嘴公司)主要负责人期间,他疯狂敛财,受贿上千万元,生活上也腐化堕落。
梁晓琦在忏悔书中总结道:“对于红包、礼金之类,如果一开始不予拒绝,早晚都会突破防线。防线一旦突破,带来的必然只有贪婪的后果。”
“感谢费”每到年节纷至沓来
案发前的梁晓琦,手握规划大权,有众多房地产开发商想方设法投其所好,似乎过得风光无比。但记者发现,恐惧、担心、压力始终纠缠着他。
在重庆揪出的地产“窝案”中,开发商用钱财女色侵蚀干部,操纵其为己牟取更多暴利,已经成为房地产业内不成文的秘密。领导干部一旦自我约束不严,便很容易被“拉下水”,被开发商们套牢、锁死。梁晓琦和他在规划局的上司重庆市规划局原局长蒋勇、曾经的下属沙坪坝区原副区长陈明等,都因此纷纷落马。
在忏悔书里,梁晓琦透露了规划腐败“潜规则”的冰山一角:每当有重大利益关系的“调规”(调整规划),一些早已认识或经朋友介绍的开发商就会送上一大笔“感谢费”,而且大多数是逢年过节时送来,比平时的礼金数额要大,名义上虽是“帮忙感谢”,但梁晓琦很清楚:“每个表示拜节的背后都对应着相应的支持和关照。”面对开发商潮水般的攻势,梁晓琦开始还推辞客气,后来推不胜推,终于全盘照收。他回忆:“在我接受的贿赂次数中,2/3以上是利用年节机会表示的。”
这种“潜规则”让梁晓琦感到恐惧,几次谋求脱身。2006年以来,他多次酝酿调离外人眼中的“肥缺”──规划局副局长,最终来到江北嘴公司担任董事长,希望能够远离是非,逃离组织的视线。他在忏悔书里说:“有人劝我留在规划局,不要脱离为官主战场。实际上,我心里非常惧怕留在那个岗位上。我很清楚按那种搞法早晚会出事。”
然而,在无孔不入的“潜规则”下,履新后的梁晓琦不但没能脱身,反而越陷越深。在担任江北嘴公司董事长期间,梁晓琦又迎来了一笔“大单”──陕西艺林公司为承揽重庆某剧场玻璃幕墙等生意,先后向其行贿共计700余万元。
2008年11月12日,梁晓琦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沉痛教训:监督太松、自律太少
综观梁晓琦的堕落轨迹,不难发现,正是他在担任重庆规划系统主要负责人期间,权力过大,受监督过少,思想上一味放纵,绝少反思,才导致其慢慢蜕化成“规划巨贪”。
和许多落马的干部一样,梁晓琦年轻时学习刻苦、力求上进。在忏悔书里,他回忆了自己年轻时的理想:“从农村荒野到大学讲堂,求的是一展才华;从设计探索到部门官员,求的是施展专业。”
然而,在他与开发商的交往中,头脑里不断被灌输贪图享受、金钱至上等内容,思想逐渐发生变化。尤其是在成为厅级干部以后,梁晓琦已过中年,感觉在政治上上升空间有限,从而更加追求奢华生活。“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事业的追求已不像以前那么迫切,转而面向对生活质量的追求。”“除了必需的享受,还要为以后的享受打下基础。”
作为一名专家型官员,梁晓琦很清楚为开发商“调规”的巨大危害──大批高容积率楼盘不断推出,严重损害了购房者的利益和城市整体形象。然而他为了追求奢华生活,甘于沦为开发商的逐利工具,学术人格和政治人格双双堕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