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超市购物忘记付款 竟然被索280元罚款
发布时间:2009-02-18 16:20:16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只因忘记付一瓶30多元的染发剂的钱,超市就让交了280元赔偿费还写了自愿赔偿的证明。”2月13日,家住浮山后的市民何先生向记者反映其母亲的遭遇。
年轻人患回家恐惧症 六旬清洁工被逼下跪 记者博客记录真实灾区 好妈妈俱乐部成立啦 14日,何先生的母亲徐女士告诉记者,12日上午去逛辽阳西路上的一家超市,看了一个染发剂就随手装到包里,逛了很长时间后又拿了包味精,结果结账时把染发剂忘了,结完账后还没走到报警器,一个保安就过来问其包里有没有东西,这时她才想起来染发剂没有付钱并主动要求去付,而保安却把她带到办公室。
“工作人员说我偷东西。”徐女士说,超市的工作人员让她要不就到派出所,要不就交300元罚款。“我想去派出所对家人影响不好,就说由他们处理。”徐女士当时只有300元钱,于是希望留下打车的钱,对方同意只收了280元,并要求徐女士写一个自愿赔偿的纸条。
14日下午,记者来到该超市,一位超市防损部的工作人员和一位姓石的值班经理告诉记者,徐女士所交的钱是她主动提出来的,商场没有要求其赔偿,也没有提出过具体的金额。而徐女士所写的自愿赔偿证明也是当事人主动要写的。商场没有强制对方做任何事情。
对此,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的李云峰律师表示,当事人所交的280元罚款也不合理,因为即使是盗窃行为,赔偿的也只是实际损失。商场所收的赔偿金属于不当得利,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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