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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证监会严打证券期货行业违法犯罪

发布时间:2020-11-10 23:13:55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国证监会联合举行“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 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12起证券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向市场传递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鲜明信号,提升执法威慑,净化市场生态。

“一宗案例胜过一打文件”

12宗典型案例,包括六宗证券行政违法典型案例和六宗证券刑事犯罪典型案例。

其中,6宗证券行政违法典型案例包括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等案件类型,主要针对危害资本市场健康稳定的三大“顽疾”,均是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典型案件,例如“雅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廖某强操纵证券市场案”等。另外6宗证券刑事犯罪典型案例则涵盖了当前证券犯罪的主要类型,体现了依法从严惩治证券犯罪的司法态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和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等部署要求,近年来,检察机关与证券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等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互相监督制约,不断健全办理证券期货犯罪案件的制度机制,加强专业化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办案质效。

最高检的数据显示,2017年至今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证券期货犯罪302人,起诉342人。其中,今年1至9月批准逮捕102人,起诉98人,分别同比上升15%和27%。

另外,根据中国证监会统计,党的十九大以来,证监系统对相关违法案件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810件,市场禁入决定82件,罚没款金额193.04亿元。


构建立体化追责体系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稳金融”在“六稳”“六保”中的重要支撑和促进作用,进一步密切与证券期货监管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危害证券期货市场秩序犯罪的惩治力度,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郑新俭透露,最高检结合检察机关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实际,向全国人大法工委提出立法建议,积极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证券期货犯罪相关条文的修改,进一步严密法网,提高证券期货犯罪成本。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滕必焱表示,证监会将继续贯彻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要求,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同合作,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的专业化水平,提高行政执法一致性,依法打击各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为构建“立体追责”体系,滕必焱称,证监会将从三个方面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合作:一是要提高涉刑案件移送效率,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线索,做到应移尽移、快移;二是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支持推动相关刑事、民事和行政执法的司法解释、追诉标准的出台、修改工作,加强资本市场治理的制度供给;三是积极推动完善证券民事诉讼和赔偿制度,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依法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推广证券期货纠纷示范判决机制,加大民事追责效率等。

股民维权在行动    

9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中指出,要提高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法违规成本,“加大对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协作,实现涉刑案件快速移送、快速查办,严厉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对涉案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等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一并查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依法采取暂停、撤销、吊销业务或从业资格等措施”。

《意见》还提到,要推动增加法制供给,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加重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刑事法律责任,完善证券民事诉讼和赔偿制度,大幅提高相关责任主体违法违规成本。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依法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推广证券期货纠纷示范判决机制。

证监会与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加强协同合作,行政处罚、民事追责和刑事处罚的立体化追责体系的进一步构建,将显著提升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对于资本市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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