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涉嫌诈骗
发布时间:2009-02-18 00:15:20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2008年沈宇一直在自己没有钱的情况下, 诱使我投资电镀厂, 说至少有30-50%纯利润。在骗我投入厂房租赁10万, 装修等几万后, 又在我完全不知情下, 骗我说他已经汇出25万给设备厂, 叫我也汇25万, 而且只汇到无锡华意那家设备厂丁某的个人账上。 说设备值近120万, 结果到最后一直只有5个槽子过来, 然后一再食言。 幸亏我没再投入厂房租赁款, 不然损失更大, 因为我有些不耐烦, 就限定今年1月20日之前必须有个结果, 不然我要求他退还我的投入。 结果他背着我悄悄搬走办公室物件, 还背着我跟那个厂家商量撤走槽子。 现在电话也不给我打了, 短信也结束了。 他是无业游民, 丽水人。 还殴打过我, 说他是黑社会的。 要杀我女儿, 云云。 可以说他根本就是想诈骗我的钱财。
要求:返还我的35万大投入。 小的投入(包括4门电话, 2门宽带)我可以放弃并撤除。
法务回复:您在来信中说对方根本就没有经济能力还与您进行商业往来,确实属于欺诈。并且您说所涉及的金额已经达几十万。如果情况属实,对方很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请您向公安机关报案,核实此事,如果查证属实,那么将由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通过法院审理,解决问题。感谢您的致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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