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15 23:36:47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已经退市的乐视网9月7日晚在全国股转系统发布《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称,公司涉嫌欺诈发行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
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乐视网处以60万元罚款;对乐视网责处以募集资金百分之五即2.4亿元罚款。这意味着2010年8月12日在创业板上市并于在今年7月21日被深交所摘牌的乐视网,其上市10年的交易原本就是一个错误。
其实关于乐视网欺诈发行一事,市场一直都是有质疑的。直到2017年参与乐视网IPO审核的多位前发审委委员被调查一事曝光,市场对乐视网欺诈发行的质疑更加强烈。
但乐视网欺诈发行这个马后炮处理结果却很可笑。因为乐视网已经退市了,再确认乐视网欺诈发行,意义已经不大,而且2.4亿元的罚款,当下的乐视网也交不起。
从目前的上市公司退市来说,投资者保护是一个软肋,投资者的损失基本上都没有得到赔偿,投资者的损失都是由投资者自己来扛。这是目前退市制度最遭市场非议的地方。
然而,乐视网欺诈发行的认定,给投资者提供了维权的机会。自2010年8月12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乐视网股票,且2019年4月30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乐视网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通过索赔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当然,基于乐视网目前的现状以及贾跃亭长期滞美不归的事实,责令回购或许会遇到资金上的困难。
在这个问题上,可以由当事的保荐机构、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来解决,毕竟在乐视网欺诈发行的问题上,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因此,在乐视网欺诈发行尘埃落定的情况下,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同样具有为欺诈发行买单的责任。
这也算是对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在IPO过程中不尽职尽责、甚至是弄虚作假、做上市公司欺诈发行“帮凶”的一种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