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05 23:12:16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在论坛上发言
第三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9月4日以线上“云论坛”形式举办。本届论坛旨在探讨如何以新证券法实施为契机,推动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工作开创新局面。
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在论坛上表示,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离不开法治建设。在我国二十多年的资本市场法治化进程中,人民法院切实履行证券审判工作职责,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方面做了一系列工作。
刘贵祥说,我国资本市场以中小投资者为主,依法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良好秩序,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是人民法院职责之所在。下一阶段,将重点推进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要求。证券集体诉讼制度为权利受损的中小投资者提供了便利、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其“聚沙成塔、集腋成裘”的赔偿效应能够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和高压态势。
二是高度重视新《证券法》的贯彻落实,及时研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自2003年施行以来,在正确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规范证券市场民事行为,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新《证券法》颁行后,我们将在总结十余年证券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研究修订该司法解释。
三是积极推进证券民事诉讼信息化平台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将依托信息化技术,与中国证监会协调,联合开发信息化工作平台,开展立案登记、诉讼文书送达、公告和通知、权利登记、执行款项发放等工作,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提高审判执行的公正性、高效性和透明度。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投资者少跑腿”“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等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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