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31 22:58:16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6月29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恋爱交友不慎、遭遇男方“骗财骗色”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了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张某系某幼儿园工作人员,偶然认识了被告李某,迅速被年轻帅气的李某所“征服”,两人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当张某沉浸在与李某恋爱的甜蜜之中时,李某开始多次以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张某借款。在张某告知其自己无法提供借款的前提下,更是用花言巧语蛊惑张某通过支付宝“蚂蚁花呗”、“蚂蚁借呗”等途径先后套现四万余元,并将款项借给其用于日常挥霍。到了还款时间,张某屡次向李某索要借款,李某都以各种理由拒不还款,催要急了,更是玩起了失踪,不见了踪影。
承办法官在审理该案件的过程中,通过调取户籍信息、电子送达应诉手续后,结合庭审查明的事实及双方提交的证据,最终判决被告李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
提醒:
恋爱双方应当理性交友,涉及钱款事宜需谨慎,不要轻信买房、投资等“借口”,以防遭遇“骗财骗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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