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28 22:27:14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青铜位”骗术: 虚假理财型金融诈骗
骗子虚构养老产业 理财产品骗1000多万
“虚假理财型金融诈骗成为近几年非法集资的主要类型,占比近60%。”徐弘艳介绍,在虚假理财诈骗案件中,骗子用“移花接木”的手法,利用大家对理财产品资金安全的误解,虚构各种项目并包装成理财产品,承诺以高额收益进行大肆敛财。
赵锐表示,在其办理的多起金融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都是以向客户销售理财产品的方式骗取资金。其中,有的是虚构一些发展前景好、契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的实体投资项目,如养老社区、生物科技、光伏电站等新兴产业,将项目包装为债权转让类理财产品。
赵锐介绍了自己不久前办理的王某某集资诈骗案。在该案中,王某某以集资建养老机构为名,宣称假如投资,将来可以优先获得养老床位的资格。为打消他人疑虑,王某某当时还提供了一个全国老龄办健康产业办公室理事单位的牌匾。在养老服务成为当下新兴产业的背景下,很多老人上当了。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王某某就骗到了1000多万。
那么,面对形形色色的理财产品,大家该如何识破虚假理财型金融骗术呢?赵锐表示,“要识别理财产品的真假,大家不能从项目入手,应当从发行主体入手。”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及《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国境内向社会公众提供个人理财服务的合法机构只有“持牌”的金融机构。这意味着向个人发售理财或资产管理类产品的机构需获得央行、银保监会或证监会的批准。假如有人向你推荐购买理财产品,识别真假只需问一句“有牌吗?”
“白银位”骗术: 假借P2P型金融诈骗
签四方借贷协议 竟有三方都是骗子
P2P,这英文简写的时髦金融词汇到底是什么意思呢?“简而言之,P2P就是点对点的网络借款。”赵锐解释,从字面意思来看,P2P是指个人对个人,实际上就是一种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模式。
P2P虽然不属于诈骗,但是假借P2P名义进行诈骗的案件却屡见不鲜。这类把金融诈骗行为包装成看似合规的个人对个人的点对点借贷,用专业概念提高了金融诈骗的迷惑性。赵锐介绍了一起假借P2P签四方借款协议进行诈骗的案件:骗子们先设立多家关联公司,假借P2P的名义,用自己控制的不同关联公司分别充当借款人、平台服务商和担保人三个角色,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协议,整出一个四方借款协议,彻底把借款人搞晕了。在这场骗局背后,令大家想不到的是这个所谓四方借款协议中的三方都是骗子本人,募集的钱款也全部进入了骗子控制的账户形成资金池,作为出借人的老百姓大多血本无归。
“面对此类诈骗,识别的要诀就是查验借款人信息。”赵锐表示,早在2017年,银监会就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明确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必须在出借人出借资金前披露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因此,如果不具备法规规定的基本信息要素,多半就是骗子平台。
“黄金位”骗术: 混合传销型金融诈骗
骗子把传销包装成网络金融平台 靠“人头生钱”
“非法传销以往主要集中在传统的商品领域,近年来也开始向金融领域渗透。”徐弘艳表示,非法传销一直是我国严厉打击的一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那么,金融领域的非法传销具体怎么操作呢?徐弘艳接下来介绍了一起金融领域利用网络平台进行传销诈骗的案例。
骗子团伙设立一家投资咨询公司,通过酒会、宣讲会、微信等方式,宣称自己系境外某智能外汇交易平台运营公司代理商。如果在其平台投资即可成为会员,会员每月可按等级获得平台高额投资返利。同时,会员如果发展下线入会,还可以获得其发展脉络下所有下线会员投资金额一定比例的推荐奖。实际上,所谓的会费都通过银行转账、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纷纷进入骗子的个人帐户。当会员还沉浸在高收益的美好期待中时,骗子团伙却卷款跑路,销声匿迹。
这样的传销组织没有实际经营活动,其本质是“画饼充饥”式的庞氏骗局。大家如何识破此类诈骗呢?赵锐表示,对于金融产品和资本市场,我们应当有正确的认知,金融产品的收益应当是金融资产的合法增值,说到底是来源于实体经济的发展。如果你所得和你投入的金融资产无关,而是靠“人头生钱”,那就要小心了。
“铂金位”骗术: 购物返利型金融诈骗
电子商城宣传高价买商品可报销 造成百姓损失7亿
赵锐介绍,购物返利型诈骗和以往金融诈骗中宣传的“还本付息”“承诺收益”不一样,它是通过设计一套复杂的返利规则,采用“预充值获优惠”等商业话术,以函数式计息模式进行的变相金融诈骗活动。“这种金融骗术往往瞄准那些容易被‘优惠’‘返利’等字眼吸引的老年人,具有更加隐蔽的违法性和欺骗性。”徐弘艳补充道。
徐弘艳介绍,上海检察机关曾经办理过这样一起案件:某电子商城,以高于市场价十倍左右的价格销售食品、日化等商品,并宣称购物后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报销。这家商城刚开始还能兑现承诺,但是几个月过去后,购物的人越来越多,商家却无法兑现承诺,迟迟不能报销款,骗子最终不告而辞,给受害人共造成高达7亿元的经济损失。
“要想不落入这种诈骗圈套,除了不要贪小便宜之外,识别的要诀就是要避免“简单的问题复杂化。”赵锐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简单的问题最好简单化处理,购买商品就去正规商城,投资理财就去合法机构,尽量避免复杂的购物返利套路。
“钻石位”骗术: 违规私募型金融诈骗
公司披合法外衣 进行关联交易骗投资人
近些年,私募基金火热,从最初的风投,到现在私募股权、私募证券、有限合伙,各种形式百花齐放。与此同时,相关的违规违法诈骗也逐渐浮现。徐弘艳介绍,最近一些即将到期的私募基金爆雷的信息也屡见不鲜,给投资人造成损失,也让很多网友感到困惑。
赵锐介绍了一起披着合法外衣的正规公司违规操作诈骗投资人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成立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然后以该公司名义发行私募基金产品,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公告后,通过电话、微信、宣讲会等方式向投资人推荐,募集的资金看似按约定经银行托管帐户进入标的公司帐户,然而,这些标的公司和其交易对手方实际上却是犯罪嫌疑人控制的关联公司,所以资金最终还是流入犯罪嫌疑人的口袋。
“面对项目运作、资金流很难及时监管的问题,要想不落圈套,可以自我检测,坚持三问。”徐弘艳进一步解释道,一问个人投资门槛有没有,资产审查怎么做;二问宣传方式是否公开,私募基金只能通过非公开方式进行募集;三问人数超不超,私募基金产品的募集对象不能超过200人。
“超凡大师位”骗术: 伪区块链型金融诈骗
用伪“区块链”概念 骗子三步骗走“炒币”玩家资金
谈到区块链,许多人都觉得高深莫测。赵锐介绍,金融领域是区块链技术的重要运用场景,比如大家耳熟能详的比特币等数字货币就与区块链技术密切相关。区块链技术在给日常生活带来正面影响的同时,一系列利用伪区块链概念设置的金融诈骗模式也应运而生。
近期,赵锐就办理了一起涉及区块链的新类型诈骗案件。该案件的骗子交代:“在伪‘区块链’概念的遮蔽之下,要把老百姓的钱骗到手,总共分三步”。第一步,租用境外服务器,开设虚拟币交易平台,吸引“炒币”玩家登录交易境外通用虚拟货币;第二步,以平台的名义发行代币(平台虚拟货币),虚构运用场景,诱骗“炒币”玩家用境外通用虚拟货币大量换回这种无价值的代币;第三步,推出名目繁多的“存币返利”计划,让持币人将代币存入平台,平台定期向持币人支付一定数量的代币作为利息,最后骗子把大量境外通用虚拟货币套现走人。
赵锐表示,对这类金融骗术要做到防患于未然也不难,大家只要做到“不懂的领域慎重投资”就能避免上当受骗。否则,在对相关概念一无所知的情况下,被“区块链”等概念和高额返利所吸引而盲目投资,很容易上当受骗。
来源: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