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21 20:53:14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日前,记者从惠州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获悉,2020年第一季度,辖区金融投诉受理量为100宗,环比减少20%。从涉诉业务领域方面统计,辖区金融消费纠纷多发于银行业,热点集中分布在贷款及银行卡业务范畴,消费者因受新冠疫情影响申请房贷延期还款、消费者反映银行未提供房贷利率计算基准转化为LPR服务等问题较为突出。
2020年第一季度,惠州金融消费纠纷处理平台通过直接受理、其他政府部门转办、社团组织受理方式共受理金融投诉100宗,目前已办结93宗,待办结7宗,全部属于人民银行法定职责范围。数据显示,季度投诉受理量同比减少11.5%,环比减少20%,受理量变化呈现缓慢下降趋势。
从各县区情况看,2020年第一季度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量排名前三的县区是惠城区、惠阳区、博罗县,分别受理投诉57宗、12宗、12宗(见下图)。
从涉诉业务类别看,金融消费者投诉主要集中在贷款(占比44%)、银行卡(占比31%)、支付结算(占比11%)(见下图)。。
其中,贷款类投诉主要集中于房贷业务,内容主要包括:消费者因受新冠疫情影响申请延期还款、消费者不满银行未能提供房贷利率计算基准转化为LPR服务、消费者反映房贷实际利率高于协谈利率、消费者认为银行应承担公积金贷款担保费用等。
银行卡类投诉内容主要包括:消费者反映解绑ETC业务的银行卡仍存在ETC扣划、消费者投诉信用卡利息及滞纳金计算标准过高、消费者反映社保账户余额异常、消费者使用手机银行转账失败等。
支付结算类投诉主要集中在账户管理和电子支付方面,如消费者反映企业账户开户清单缺乏银行公章、消费者投诉ATM设备吞钞金额与后续到账款金额不符等。
从投诉原因看,金融消费者投诉原因主要集中在服务质量、定价收费等方面。
典型案例
案例1:自助渠道购买
理财产品无法赎回引纠纷
案例简介:冯先生通过A银行的手机银行渠道自助购买了一款为期1个月的理财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12月27日。到期日当天,冯先生登录手机银行操作赎回产品,却发现系统消息提示“目前无法赎回”,其因此投诉A银行,要求银行立即协助其赎回产品。
处理经过:经了解,该款理财产品的《产品说明书(电子版)》有关“交易规则”的条款注明:该产品需主动赎回,赎回时间为到期日前一工作日15:45截止。由于冯先生在购买该款理财产品时,主动勾选“已阅读并同意产品说明书”,后续其于到期日当天才操作赎回产品,因为已经错过赎回时间,故产品自动续存一期。
处理结果:经过A银行工作人员耐心解释,冯先生认识到是自己没有仔细看清楚赎回规则,同意等待1个月后再赎回产品。
案例启示:(一)金融消费者通过自助渠道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需要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协议内容,认真了解其中的重要事项,如产品类别、产品收益、产品风险、交易规则等,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及风险承受能力,选择购买适合的理财产品。(二)目前购买、赎回银行理财产品的方式分为两大类:柜面办理和线上办理。柜面办理理财产品的优势是,消费者可以通过理财经理介绍快速匹配到适合自身情况的产品,且对于产品说明书事项存在疑惑可以及时咨询。初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消费者必须要到柜面办理,因为需要进行风险等级评估。线上办理渠道包括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和直销银行等,其优势是操作方便快捷,但部分消费者往往会为了便利而忽略查看产品说明书中的重要事项,从而导致后续容易产生纠纷。
案例2:银行重复扣取
高速通行费用引纠纷
案例简介:郭先生来电反映,其于2019年12月27日驾车于惠州与佛山往返,去程高速收费为92.15元,返程收费为84.55元,通行费总共为176.7元,ETC业务绑定的A银行卡内有200元左右的余额,足以支付该笔费用。但郭先生于12月30日收到A银行短信通知需要缴清268.85元高速通行费账单,其对此感到疑惑,没有及时操作,第二天便被A银行短信告知已被列入黑名单。郭先生认为A银行乱收费,且不满银行私自将客户拉入莫名的黑名单,故投诉。
处理经过:经查询,A银行收到了粤通公司发出与郭先生相关的扣费指令有3条,均为2019年12月27日记录的ETC费用,分别为92.15元、92.15元、84.55元。根据通过高速路口的出入时间,发现同一时间在同一个高速路段发生两笔92.15元费,核实是粤通卡公司重复扣费所致。由于郭先生银行卡余额不足以支付该笔费用,粤通公司已将郭先生列入ETC通行黑名单。
处理结果:经协商,郭先生同意先偿还账单,后续A银行协助其向粤通公司申请退还多扣的92.15元,并解除ETC通行黑名单。
案例启示:(一)银行有关ETC业务的扣费均是根据粤通公司系统发送的指令进行的,目前国内高速公路自动收费系统正面临统一整合、升级,可能会出现扣费滞后、重复扣费等问题,银行应主动向持卡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二)据了解,若消费者未及时缴清高速通行费账单,将会被粤通公司列入ETC通行黑名单,欠费虽不会产生额外的滞纳金或利息,但消费者在欠费期间无法正常通过高速公路ETC通道。
惠州日报记者刘乙端
温馨提示: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是2013年1月正式成立的金融公益性社团。以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免费提供金融咨询投诉、调解服务,推动普惠金融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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