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11 23:40:22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自金融债权和金融犯罪专项执行行动启动以来,四川省长宁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加大对此类案件的办理力度,全面推进涉金融案件执行。
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四川省委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安排部署,并要求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后常态工作开展。全面清理涉金融债权和金融犯罪执行案件,建立工作台账,已经终本的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依法恢复执行。
加大执行强制力度
狠抓财产查控、失信惩戒,所有案件第一时间进行总对总网络查控,对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依法进行限制高消费、纳失信被执行人,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共办理涉金融债权案件64件,已结46件,结案率71.88%,执行到位金额1200余万,限制高消费15人,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4人,有效化解一批长期未结涉金融债权执行案件。
邀请代表委员见证
专项活动期间,长宁县法院对一被执行人房屋依法拍卖成交后,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拍卖房屋无人居住,经公告后,依法对被执行人房屋进行强制腾房,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以及县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参与见证,将房屋顺利交付给买受人。
以保全促执行
衔接本单位民事、刑事审判部门及各金融机构、行业监管部门,摸排每个阶段可能转入执行程序的涉金融债权和金融犯罪案件,有针对性地共同提前做好财产保全工作,保障财产首封处置权,更好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作
与涉案较多的银行代表长宁竹海农商行召开座谈会,就涉金融债权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探讨,促进银行的催收和诉前财产核实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听取银行的诉求、意见和建议,以推动进入执行阶段后的工作开展,联动推进涉金融债权案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