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06 23:08:31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近日,东河区法院审结了一起以炒股、投资为由诈骗被害人钱财的案件,四名被告人分别获刑有期徒刑三年。
2018年11月-2019年6月,被告人钟某某、张某某、赵某、邓某某利用“某音”视频软件上传虚假视频,打造自己是“成功人士”的形象,并通过发私信的方式获取“目标客户”的微信号码。
在确定了安某某、李某为“聊天对象”之后,邓某某等人在与其聊感情的同时,多次发送内容为“在豪华办公室内进行股指期货投资”的视频,巩固自己会投资、能赚钱的形象。待感情逐渐稳固后,先后引导安某某、李某点击诈骗平台连接进行投资充值。
在这期间,四人利用网上购买的假身份证,冒充“古某忠”的身份,先后以投资外汇、炒股充值为由,分别骗取安某某2.9万余元、李某某4万元。
各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且认罪认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某、张某某、赵某、邓某某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虚构事实,假借炒股、投资外汇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了犯罪,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