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金融诈骗小常识
发布时间:2020-07-29 23:23:28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纵观各类网络金融骗局,诈骗分子日趋集团化、专业化,且手段不断翻新。作为网络金融用户,只要做到保管好“一卡、二码、三要素”,牢记“四要三不要”,就可有效防范金融诈骗。
【一卡】就是妥善保管好银行卡和网银盾等安全产品,不要借给他人使用。
【两码】是指电子银行密码及短信验证码。不要“一套密码走天下”,要将电子银行密码设置为数字+字母等复杂组合并定期修改。短信验证码是支付密码,绝不能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他人。
【三要素】是身份证号、账号、手机号码等个人私密信息,切勿随意泄露。
【四要】一要认准官网网址。二要随时关注账户变动,开通账户变动短信、微信提醒服务。三要在办理电子银行转账、支付等交易时,仔细核对收款账户、商户、金额等信息是否正确。四要对手机电脑杀毒,使用电子银行交易的手机、电脑要安装专业杀毒软件,及时升级、定期查杀病毒。
【三不要】一不要使用公共网络。二不要点击不明链接和扫描二维码。三不要轻信电话、短信、QQ、微信中的所谓退款、贷款验资、司法协查、商品退款、积分兑换、中奖退税等信息。
如何防止买到假冒伪劣商品
1、选择商店
要想避免上当受骗,防止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最好到专卖店或者正规的百货商店购买。如果是购买贵重商品当然更要选择有信誊度的商店。千万不要为了贪图便宜,前往一些非正规的地方进行选购。
2、索要发票
不论购买什么商品,一定记得向售货单位索要一张写有店名、店里电话号码、购货日期、商品名、金额数的发票,并且要把发票妥善保管,好为日后遇到麻烦时提供解决证据。
3、最好对商品有一定的认识,同时,学一点识别不同商品真伪的常识
a.偷梁换柱—回收旧包装。
即利用真品的包装,填充劣货。因包装已用过,所以其外层一般都会有轻微破损而显得不够平滑,封口也不够齐整,稍加留意,就不难识破。
b.鱼目混珠—抄袭商标。
伪劣商品往往以低于正牌货的销售价销售,大肆招徕顾客。因其是冒牌货,所以一般不敢注明厂家及生产日期,而且比较容易讨价还价。当你发现商品包装上没有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内容,就要特别小心,这可能是假货。
新型传销欺骗性极强公众切勿上当受骗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网络购物、跨境电商等网络概念和营销方式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新型传销活动。国内出现影响力较广、性质比较恶劣的传销种类。如金融传销、旅游类传销、电商传销、“国家工程”类传销等等,可谓层出不穷。对此,提醒广大群众防范以下8种新型传销。
一、金融传销
1、特点:承诺高收益,引诱投资。这种吸收资金的行为名目常见的有“××金融互助社区”、“××金融互助平台”、“××金融互助理财”、“××慈善金融互助平台”、“××金融互助投资”、“××互助社区”、“××财富互助平台”等;这种行为隐蔽性强,多由境外人员远程操控,投资款往往通过个人银行账户网银转账或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流转。
现在许多金融诈骗披着互联网金融的外衣喧嚣一时,近日,银监会、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四部委对此发出预警,“此类运作模式违背价值规律,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将面临严重损失。”同时,还需警惕以私募股权、投资入股、发展渠道商、***互赠等为名义的金融传销。
2、典型案例:
“MMM”、“珍宝币”、“百川币”、“聚宝金融”、“环求力金”、“中国蒙商”、“美洲矿业”、“易富地基金”、“虚拟U币”、“假20世纪福克斯”、“ABCD财富网”
二、网络传销
1、特点:利用互联网,打着电商或者微商的旗号,成本较低、发展迅速、骗人不见面。
一些传销分子打着电子商务的旗号进行非法传销活动,“网络营销”“网络直销”“网店加盟”及“循环消费”“满100返100”“消费增值”“一边上网娱乐,一边上网赚钱”等宣传十分吸引人。
目前,网络传销发展蔓延快的原因,一是传销分子通过QQ群、网络游戏、YY语音、网站论坛等工具,传播信息非常便捷;二是,网络传销号称“在家就可创业、穿着睡衣就能挣钱”,鼓动性很强;三是,网络传销很大程度上拉的都是陌生人,且拉人成本相对较低,不用陪吃、陪玩,无需辞职。同时,网上传销的“拉人头”骗局更为隐蔽,发展下线的速度更为迅速,受骗人群更为众多,骗人手段更为多样,可谓是“骗钱不见面”。
2、典型案例:
“云数贸”、“微信点灯”、“重庆快联科技”、“粉丝帝国”、“4G商城虚假平台”、“中和支付”、“注册会员充值网络话费”
三、“旅游”传销
1、特点:打着“旅游直销”、“低价旅游”、“免费旅游”、“边旅游边赚钱”等噱头,通过加手机微信好友的形式发展下线,拉群众入会交费,病毒式传播,速度非常快 “只需要交少量会员费,便可以免费高端游”“加入我们就可以免费畅游世界”“别人旅游都是花钱,我们旅游可以赚钱”“旅游加创业”.....目前,直销企业和准直销企业中并没有旅游公司,同时,由于目前"旅游"并不在直销许可的产品范围内,短时间旅游公司都不可能成为合法的直销。
2、典型案例:
“WV梦幻之旅”、“河北领远网络科技”、“红色旅游”
四、“国家工程”传销
1、特点:打着“国家扶持”、“有政府背景”、“文化产业”、“精神文明”、“好项目产业大联盟”、“农业发展平台”等旗号,伪造国家机关文件,虚拟公司企业,打着新产业的幌子虚假宣传。
常常以“连锁销售”“连锁加盟”“投资开发”“资本运作”等手段,或者以考察、旅游、加盟、“发展代理”“建立工作站”等方式从事传销活动。
2、典型案例
“1040工程”、“明明商”、“西部大开发”
五、“假冒直销企业”传销
1、特点:直接冒用正规直企的企业名称,开展其他传销活动,或者冒用直企名义,开通微信公众号虚假宣传、通过网络招聘销售人员,还有不法分子利用淘宝网店、微信商铺销售正规直企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
2、典型案例:
尚赫、玫琳凯、康婷等发展较好的直销公司均被不法分子假冒过,许多直企每年都会投入很多时间和精力打假。
六、“假慈善”传销
1、特点:号称自己有官方背景,打着“慈善救助”、“爱心互助”等幌子,以“做慈善事业,筑和谐家园”、“爱心支助贫困学子”等形式,欺骗善良的群众上当受骗。
2、典型案例:
“集善家园网”、“世界和谐基金会”
七、“养老”传销
1、特点:以“消费养老”、投资养老院等为名,大量发展会员,达到融资敛财的目的。
随着我国老龄化步伐加快,在政府鼓励民间力量参与养老事业的同时,市场上也出现一些打着“养老”幌子的模式,实则为圈钱圈地,甚至是行骗。
2、典型案例:
“上海家帝豪消费养老”、“天权投资管理养老院项目”
随着时代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传销也开始“多元化”,有的传销是几种类型交叉或者结合的模式,具有更强的迷惑性,同时,传销多采用互联网进行传播,速度快、追查更加困难。因此我们需要时刻警惕。
如何识别传销?
首先,天上不会掉馅饼,当别人把事业或者回报描述得天花乱坠的时候就应该警惕。
其次,无论传销的形式如何变化发展,其实质仍是以购买份额作为缴纳入门费,发展下线人员、拉人头组成层级,以下线人员“业绩”作为获利依据。
因此,识别传销,需要看三个特征:
1、入门费
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
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计酬方式
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
如何区别直销和传销?
1、直销牌照
最简单的判断依据便是:直销牌照。目前,我国有71家直销企业获得直销牌照,另有19家已经申请直销牌照的准直企。(具体名单可在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查询)
2、产品判断
根据规定,直销产品是应符合国家认证、许可或强制性标准的:化妆品、保健食品、保洁用品、保健器材、小型厨具等5类。金融投资、旅游等产品不在规定之列。
同时,直销和传销的产品还有如下区别:
A、合法的直销公司不鼓励直销员囤积过量商品,并提供加入、退出直销计划的机会,退出者可将没有使用过、仍可销售的商品退还给公司。
非法传销公司却以“快速致富”为诱饵鼓励甚至要求加入者购买大量产品囤积。并且没有后续保障。
B、直销企业以销售产品为导向,始终将把产品销售和消费者利益放在第一位。
非法传销通常会以销售虚拟产品和机会为导向,没有具体产品,或者产品不符合商务部对直销产品的规定。
C、直销活动中,消费者、直销员自购买直销产品之日起30日内,产品未开封的,可以凭直销企业开具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向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或者推销产品的直销员办理换货和退货。
传销活动中,所谓的“产品”或缴纳的入门费通常不予退还,参与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3、计酬区别
合法的直销公司以销售产品为基础,直销员根据销售额给予奖金;非法传销是根据发展下线(人头)的多少给予奖励。
警方提醒:理性选择合法投资渠道
一些传销组织采用所谓的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旅游互助等名义,以高额回报的诱饵,发展人员形成上下线关系,推销产品和服务从事传销活动。特别是一些境外传销组织,向境内群众推销境外产品和服务,通过境外网站用外地结算或者直接到境外交钱加入,以逃避境内法律法规和执法部门的约束监管,行为更加隐蔽,甚至以合法、受支持的新兴互联网企业面目示人,导致众多人上当受骗。
根据禁止传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同时具备三点就可以断定涉嫌传销。一是交纳或者变相交纳入门费,其交钱加入后才可以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二是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三是上线或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能够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或者返利。再简单来说,只要具备"交入门费"、"拉人头"、"组成层级团队计酬",就可认定为涉嫌传销。新型传销活动打着各种网络新概念和新型营销方式的旗号,利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宽松市场环境,采取虚假夸大宣传的方式,以及潜在的高额回报诱惑群众参加,通过发展人员缴纳费用维持运作,蒙蔽性、欺骗性极强。
请广大群众切实提高守法和风险意识,防止成为传销链条一环,从上当受骗者成为参与传销的违法人员,同时应当理性选择合法投资渠道,不要被所谓的"快速致富"所诱惑。
完花钱,我们旅游可以赚钱”“旅游加创业”.....目前,直销企业和准直销企业中并没有旅游公司,同时,由于目前"旅游"并不在直销许可的产品范围内,短时间旅游公司都不可能成为合法的直销。
2、典型案例:
“WV梦幻之旅”、“河北领远网络科技”、“红色旅游”
四、“国家工程”传销
1、特点:打着“国家扶持”、“有政府背景”、“文化产业”、“精神文明”、“好项目产业大联盟”、“农业发展平台”等旗号,伪造国家机关文件,虚拟公司企业,打着新产业的幌子虚假宣传。
常常以“连锁销售”“连锁加盟”“投资开发”“资本运作”等手段,或者以考察、旅游、加盟、“发展代理”“建立工作站”等方式从事传销活动。
2、典型案例
“1040工程”、“明明商”、“西部大开发”
五、“假冒直销企业”传销
1、特点:直接冒用正规直企的企业名称,开展其他传销活动,或者冒用直企名义,开通微信公众号虚假宣传、通过网络招聘销售人员,还有不法分子利用淘宝网店、微信商铺销售正规直企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
2、典型案例:
尚赫、玫琳凯、康婷等发展较好的直销公司均被不法分子假冒过,许多直企每年都会投入很多时间和精力打假。
六、“假慈善”传销
1、特点:号称自己有官方背景,打着“慈善救助”、“爱心互助”等幌子,以“做慈善事业,筑和谐家园”、“爱心支助贫困学子”等形式,欺骗善良的群众上当受骗。
2、典型案例:
“集善家园网”、“世界和谐基金会”
七、“养老”传销
1、特点:以“消费养老”、投资养老院等为名,大量发展会员,达到融资敛财的目的。
随着我国老龄化步伐加快,在政府鼓励民间力量参与养老事业的同时,市场上也出现一些打着“养老”幌子的模式,实则为圈钱圈地,甚至是行骗。
2、典型案例:
“上海家帝豪消费养老”、“天权投资管理养老院项目”
随着时代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传销也开始“多元化”,有的传销是几种类型交叉或者结合的模式,具有更强的迷惑性,同时,传销多采用互联网进行传播,速度快、追查更加困难。因此我们需要时刻警惕。
如何识别传销?
首先,天上不会掉馅饼,当别人把事业或者回报描述得天花乱坠的时候就应该警惕。
其次,无论传销的形式如何变化发展,其实质仍是以购买份额作为缴纳入门费,发展下线人员、拉人头组成层级,以下线人员“业绩”作为获利依据。
因此,识别传销,需要看三个特征:
1、入门费
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
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计酬方式
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
如何区别直销和传销?
1、直销牌照
最简单的判断依据便是:直销牌照。目前,我国有71家直销企业获得直销牌照,另有19家已经申请直销牌照的准直企。(具体名单可在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查询)
2、产品判断
根据规定,直销产品是应符合国家认证、许可或强制性标准的:化妆品、保健食品、保洁用品、保健器材、小型厨具等5类。金融投资、旅游等产品不在规定之列。
同时,直销和传销的产品还有如下区别:
A、合法的直销公司不鼓励直销员囤积过量商品,并提供加入、退出直销计划的机会,退出者可将没有使用过、仍可销售的商品退还给公司。
非法传销公司却以“快速致富”为诱饵鼓励甚至要求加入者购买大量产品囤积。并且没有后续保障。
B、直销企业以销售产品为导向,始终将把产品销售和消费者利益放在第一位。
非法传销通常会以销售虚拟产品和机会为导向,没有具体产品,或者产品不符合商务部对直销产品的规定。
C、直销活动中,消费者、直销员自购买直销产品之日起30日内,产品未开封的,可以凭直销企业开具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向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或者推销产品的直销员办理换货和退货。
传销活动中,所谓的“产品”或缴纳的入门费通常不予退还,参与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3、计酬区别
合法的直销公司以销售产品为基础,直销员根据销售额给予奖金;非法传销是根据发展下线(人头)的多少给予奖励。
警方提醒:理性选择合法投资渠道
一些传销组织采用所谓的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旅游互助等名义,以高额回报的诱饵,发展人员形成上下线关系,推销产品和服务从事传销活动。特别是一些境外传销组织,向境内群众推销境外产品和服务,通过境外网站用外地结算或者直接到境外交钱加入,以逃避境内法律法规和执法部门的约束监管,行为更加隐蔽,甚至以合法、受支持的新兴互联网企业面目示人,导致众多人上当受骗。
根据禁止传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同时具备三点就可以断定涉嫌传销。一是交纳或者变相交纳入门费,其交钱加入后才可以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二是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三是上线或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能够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或者返利。再简单来说,只要具备"交入门费"、"拉人头"、"组成层级团队计酬",就可认定为涉嫌传销。新型传销活动打着各种网络新概念和新型营销方式的旗号,利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宽松市场环境,采取虚假夸大宣传的方式,以及潜在的高额回报诱惑群众参加,通过发展人员缴纳费用维持运作,蒙蔽性、欺骗性极强。
请广大群众切实提高守法和风险意识,防止成为传销链条一环,从上当受骗者成为参与传销的违法人员,同时应当理性选择合法投资渠道,不要被所谓的"快速致富"所诱惑。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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