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26 23:08:48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今年3月,海林市居民程某通过微信添加了好友“偶尔平凡”。程某在浏览朋友圈时看到对方频繁购买、抛售“比特币”进而盈利。经过频繁聊天,很快,程某对该好友深信不疑。根据对方“指令”,程某下载了某款APP小程序,添加了“程序员”的QQ号,根据每天收到的涨跌信息,在网络上充值购买“比特币”。几天时间里,程某前后在该APP中充值近57万元。当程某尝试提现时发现被骗,随即到海林市公安局报案。
立案后,海林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兵分两路展开侦查。通过大量摸排,专案组锁定了某基金账户,并顺藤摸瓜确定了犯罪团伙中负责取钱的“马仔”陈某。与此同时,另一路侦查员发现,涉案QQ号的登录地点在云南省昆明市,而涉案手机的信号在境外某国出现。
专案组通过精准研判,发现该犯罪团伙分工明确、链条完整,“诈骗组”负责在境外利用手机和电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洗钱组”和“提现组”在境内负责将诈骗的钱财进行洗白、提现、分赃。
6月下旬,通过多条线索的汇聚认证,专案组认为抓捕时机已到,牡丹江市公安局反诈中心与海林市公安局抽调多名精干警力前往福建省厦门、泉州、莆田、安溪、仙游等地,先后抓获陈某、谢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扣押涉案资金100余万元。
通过审讯,7名犯罪嫌疑人对利用虚拟货币的方式对被害人程某等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