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22 23:34:38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近年来,各类金融产品违约“爆雷”现象层出不穷。遭遇“爆雷”后,投资人除了选择向直接违约方(如债券发行人、信托贷款借款人等)索赔外,还可以通过其他形式向其他相关方追责,尽可能弥补损失,其中的路径之一便是向各类金融产品管理人追责。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也称“资管新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九民纪要”)等政策性文件的出台,让投资者保护在司法实际操作中有了更明确的指南。
新华网投资者教育基地联合北京基金小镇、君合律师事务所开设《从九民纪要及司法案例看投资人追究管理人责任之路径》直播课程,归纳九民纪要及司法实践中的裁判规则,探索投资人追究资管计划、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管理人责任的路径,从而为投资人在此类情形下提起法律程序的选择提供借鉴和参考,同时,也有助于金融产品管理人提高管理意识和管理能力,规避法律风险。
本次直播课由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崔文辉律师、肖娴律师、陈雨崴律师主讲。
崔文辉律师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信托和券商资管计划为例阐述了管理人的主要义务与职责,并分享了九民纪要规定的适当性义务和告知说明义务。并重点结合司法案例解析民事诉讼中通过合同之诉追究管理人责任的司法实践情况,主要涉及管理人违反适当性义务、信息披露义务、未及时止损和未按约定分配本金及收益、同时主张多项违约行为等情形。
肖娴律师主讲监管投诉,她从可能导致行政监管的违规行为特征、相应法律责任以及行政处罚、自律处分措施等方面分析了监管投诉对投资人权益的保护以及对管理人产生的重要影响。
陈雨崴律师主讲如何通过合同无效之诉和侵权之诉追究管理人责任的路径,包括九民纪要中影响合同效力的强制性规定的识别、违反规章的合同效力等问题,梳理了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无效的几种形式,并结合相关案例阐述了合同无效之诉中,法院对于否定合同效力的态度与综合考量因素。此外,还结合案例简要阐述了侵权之诉的司法实践情况及面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