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15 23:22:40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2011年,荆门市宏威吊装有限公司与江西的一家建筑工程单位签订了两个项目部的机械租赁合同,为该单位提供设备吊装服务,并在2011年底、2014年底分别结束了服务。
按照合同约定,该单位应每月付款一次,如有拖延,双方商谈延时付款。但在实际履约过程中,江西这家单位的负责人每次只有许诺,没有实际付款。直到今年,仍有19万余元的尾款未予支付。
三个月前的某一天,荆门市宏威吊装有限公司来到荆门绿盾征信有限公司(以下称“荆门绿盾征信”)寻求帮助,希望绿盾征信能够介入并追回欠款。
与这家单位进行了友好的提醒与沟通后,该单位意识到了失信的严重性和因此事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主动与荆门市宏威吊装有限公司联系,一次性付清了尾款。
荆门市宏威吊装有限公司给发来感谢信。“向贵司致以最诚挚的感谢!并向你们学习工作认真负责、办事高效的可贵品质!感谢通过合法合规途径,帮助我们企业解决债务危机,化解信用风险。同时,相信绿盾征信在今后的工作中会越做越好,为更多的企业创造优越的市场环境!”
在现代社会,信用关系已经成为最普遍、最基本的经济关系,是企业的生命线。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1号)第二十一条 “征信机构可以通过信息主体、企业交易对方、行业协会提供信息,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已公开的信息,人民法院依法公布的判决、裁定等渠道,采集企业信息”的规定,企业合同违约失信的情况,将可记录、留存入企业信用档案,此法对于提醒企业及时关注自身信用状况和品牌形象,是一项善意警示。
市场营销即品牌营销,因此,企业经常使用知名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征信系统,查询自身信用档案,掌握信用分值和信用等级,发现失信行为,及时更正,对于重塑、修复信用形象,改善整体信用状况,促进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意义深远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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