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12 21:11:37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来自安徽广播电视台《法治时空》的一则报道,堪称非常经典的征信维权案例!
通过采访跟踪,大家可以看到:
①问题分歧的原因;
②用户、银行双方的举证过程;
③银行出具的非恶意逾期证明;
④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
⑤银行举证的通知客户变更账户的材料;
⑥银行未尽通知义务(未通知原存折作废,不能还款)
大家如果想要征信维权,一定要看看这些细节,都是你会遇到的,同时思考一下问题真的出在哪里。
从这次的采访过程中可以看到,在征信维权过程中:
1)不仅用户的维权“成本”非常高:带着记着、律师,多次去银行,沟通、博弈;
2)更好的是让一般用户看到了银行方面需要付出的“成本”:出具非恶意逾期证明、给用户发放较低利率的房贷、调取多年前的各种档案、分行个贷部副总经理出面沟通,还得向总行报送个人异议处理申请,总行还得报给央行征信中心
这下大家知道为啥征信异议处理银行都不愿意“搭理”了吧。
征信圈认为:
①中信银行其实可以坚持一下,无需为客户提交个人征信异议申请。本案需要删除用户征信逾期记录的原因是,当时变更还款账户后,没有通知原存折作废,不能还款,但中信银行这个案例已经做的很不错了;
②从通知客户的角度,严格来讲中信银行已经在客户签约时通知了变更还款账户,有客户的签字,已经一定程度尽到了通知义务,只是说以后原存折不能继续还款事宜没有能强调客户注意,只能引以为戒了;
③如果没有记着、律师的介入,银行在回复央行异议处理申请的反馈意见多会是“核实无误、与信用报告一致”吧...
(可参考文章:《个人征信异议处理真的“就这么简单”吗?》)
以后想维权的用户可以看看本案,带着记着、律师,去维权还是必要的,银行不仅马上个贷部副总经理出面,而且还有可能获得较低利率的贷款了。这是玩笑话,非专业人士不要效仿呦...
1. 案例背景
客户在2007年买房时,他请了中信银行合肥分行的贷款,当时约定从存折扣款,一共贷了15万元。中信银行在1月20号和2月20号都进行了正常的扣款,但是3月、4月、5月、6月这四个月并没有任何的扣款记录,直到2013年的6月27号才有一个连续四笔的扣款,而正是因为这四笔扣款的逾期,使得客户的征信出现了很严重的问题。
2. 客户反馈
3. 银行反馈
中信银行表示,之所以造成这个问题,与当客户办理了一张银行卡有关,换卡以后业务人员是否告知当事人存折不能存钱,钱是从卡里扣这一情况,现在她也无法还原。
4. 银行措施
1)非恶意逾期证明
在记者和维权律师的协调下,中信银行同意给欧阳剑开具非恶意逾期还款的证明,客户表示其它银行认可.
2) 个人征信报告异议申请
中信银行合肥分行达成协议,由客户填写个人征信报告异议申请表,中信银行合肥分行协助办理消除不良征信记录。
5. 银行举证
中信银行提供了一份个人借款合同变更申请表,在这张表上有客户的签字,告诉记者,客户还款从存折变为银行卡,就是依据这个申请表。
6. 客户反馈
客户表示,当时变更申请后,银行并没有告知存折不能存钱,钱而是从卡里扣这件事。从实际操作来看,客户的顾虑也确实存在,一般到银行签合同,一大堆材料拿来,大家估计都是大概看一眼就签了字吧
7. 小调查
大家认为中信银行应该为这个客户做个人征信异议处理,删除他的房贷逾期记录吗?欢迎留言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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