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30 23:03:54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2020年5月12日晚间,*ST飞马(002210)发布公告称其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2020]2号)。证监会拟决定:对*ST飞马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并对黄壮勉等时任董监高、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及罚款。
公司涉嫌多项违法事实
一、未按规定披露重大担保事项
对外提供重大担保总额达24亿元,占*ST飞马2017年底净资产的58%,*ST飞马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及时披露。
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项
2018年7月至8月,飞马国际及其全资子公司飞马国际物流(深圳)有限公司以支付预付款方式,向上海长然、上海昌何实业有限公司转出138,234万元,其中137,459万元经深圳市合拓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中转后,转入飞马投资。以上关联交易事项,总额达137,459万元,占飞马国际2017年底净资产的33.22%,飞马国际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及时披露。
三、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事项
2018年6月29日至9月6日,飞马投资将其持有的飞马国际合计4,102万股股票质押,但未按规定通知上市公司并及时披露质押股份。2018年9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就股票质押事项下发问询函(中小板〔2018〕第654号),飞马国际向飞马投资核实后于2018年9月18日进行了披露。
投资者可登记索赔
根据证券法规定:在2018年5月25日到2019年3月28日之间买入*ST飞马股票,并且在2019年3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报名。
维权小贴士: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任何费用,索赔条件将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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