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19 07:44:24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实施,至此我国证券市场进入了宽进严管新时代。其中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监管更是日趋严格,仅2020年3月一个月的时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对包括延安必康(7.580, -0.08, -1.04%)(维权)、秀强股份(6.090, -0.39, -6.02%)(维权)、泰和科技(19.780, -1.42, -6.70%)(维权)、博瑞医药(47.820,-1.37, -2.79%)(维权)等多家上市公司展开了立案调查。
针对此类存在信息披露违规的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及最高院发布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之规定,投资者可以“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规定、进行虚假陈述并致使其遭受损失”为由,提起索赔。可索赔范围一般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下表为国瓴股民索赔律师团队正在征集的可索赔股票列表,如果您符合下列条件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所需准备的初步材料一般包括:
1.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账户确认单(需具备营业部盖章);
2.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投资者买卖股票的对账单原件(需具备营业部盖章);
3.身份证复印件。